基本案情:
原告顾某与被告张某二人于2014年相识后确立恋爱关系,于2015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原告陈述因家庭生活琐事导致双方感情破裂。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最近的一次矛盾是因为被告工作回家后,将袜子乱丢在床上,原告收拾整洁的床铺被搞得一团糟,双方因此发生争吵。原告陈述从相识到结婚以来,考虑到被告是外地人,父母不在身边,且工作比较辛苦,所以承包了所有家务,而被告总是将衣物鞋袜乱丢,原告深恶痛绝,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吵。被告陈述其下班回到家不想有拘束感,想要一个放松的环境,所以希望能够任性而为,对原告的行为不能理解。双方矛盾的症结就在于此。
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之间不仅没有大的矛盾,还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础,遂决定进行“背对背”调解。被告承认其平时对原告缺乏关心与理解,大大咧咧的性格,加上原告的纵容,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本院当庭对被告进行了批评教育,希望其作为成年人更应该懂得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即使是夫妻也应该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在本院的调解下,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向原告道歉,并且承诺以后会改正。原告称双方相识到现在,不论对错,都是原告主动道歉,对被告主动道歉感到很意外,也很感动,当庭作出愿意给被告一个机会,撤回本次诉讼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