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六月在熟人开的车行(不是4S店)交了10万定金买车,隔了几天他又要求付了6万购车款,结果他把这笔钱挪为它用了,现在车没拿到,钱也没有还,目前他之前开的车行没开了,和另外的人合伙另开了一个车行(他说他入了一个汽车品牌进去),生意不好现在是没钱还我,名下有一套房子,房产是他的,但现在他前妻住在里面,另外这房子的房产证因为贷款抵押给银行了,他说打算卖房子还钱,但实际上这是在敷衍我,请问各位律师:1.我能不能到公安局报案告他合同诈骗?2.如果我到法院起诉,他又没有钱还我,怎么办?3.如果起诉,法院能否强制执行卖房?就算卖房还了银行的钱后,到我手里还远远不够,那么剩余的钱又如何追回?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