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公安机关有权扣留事故车吗?

发布时间:2021-04-23 09:32:36

阅读量:12157

公安机关调查交通事故,对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及其粘附的痕迹往往需要一定的时间进行检验或鉴定。

有的需要在现场外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有的需要采用专门手段或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有的需要提取车辆上带有痕迹的部件。

这些工作的完成都需要将交通事故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牌证和当事人的有关证件暂予扣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事故处理机关依法收集和固定证据材料,以保持其真实性,避免证据时过境迁或因其他原因消失或遭到破坏。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因收集证据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将车辆移至指定的地点并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63条的规定处理,即对应当退还原主的财物,应当通知原主在六信月内来领取;对原主不明确的,应当采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认领。

在通知原主后或者公告认领后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按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或者依法变卖或者拍卖后,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如有特殊情况,可酌情延期处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对容易腐烂、灭损或者无法保管的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退还原主;对找不到原主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在拍照或者录像后变卖或拍卖,变卖或拍卖所得按规定处理。

即收缴财物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收缴清单,待处罚决定生效后,按照下列规定分别处理:

1、应当上交国库的,移交财政部门处理;

2、属于违禁品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统一登记造册后予以销毁,其中属于淫秽物品、毒品的,分别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禁毒部门组织销毁;

3、属于受害人合法财物的,及时返还受害人。

可扣留交通事故车辆的情况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

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对无牌证、达到报废标准、未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等车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交通警察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为了收集证据,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事故车辆;而且,在检验、鉴定结束后五日内就应当发还给当事人。

当然,对于来历不明、无牌证、已到报废年限、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应当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187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公安机关扣留车辆权力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有哪些依据(十级工伤

十级工伤伤残是工伤中最轻的伤残程度,但毕竟也是对职工造成了人身伤害的,所以要进行工伤伤残鉴定,这样才能对职工作出。那么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仟律网小编马上为大家详细介绍。...

时间:2020-12-08 14:33

507次阅读

民法典已经履行的合同能认定无效吗

合同依法成立后,合同当事人要履行合同的义务。但并不是所有签订的合同都有效的。合同在一定的情形下,合同无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民法典已经履行的合同能不能认定无效?仟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

时间:2020-12-31 14:23

453次阅读

借条与欠条有哪些区别

基于借条或者欠条引起的纠纷,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要依据不同的法律对借条或者欠条载明的权利义务的合法性进行审查。由于借条是基于借贷关系而形成的,按照《民法通则》第九十条关于:“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时间:2020-12-18 15:02

383次阅读

有限公司是否可以收购自己公司的股权

网友提问:...

时间:2021-03-03 15:06

986次阅读

如何确认隐名股东的股东权?

1、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当事人的认可。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双方在遵循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自愿订立协议(包括口头协议)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实际享有公司的投...

时间:2021-04-23 09:38

20004次阅读

唐智辉律师

唐智辉律师

刑事辩护、民间借贷、合同纠纷…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