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要通知对方吗

发布时间:2021-04-13 16:09:21

阅读量:12616

一、附条件解除的合同需要通知对方吗(合同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条件达成后,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要通知对方当事人,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二、解除合同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1、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类物返还。恢复原状还包括:

(1)返还财产所产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财产占有期间为维护该财产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3)因返还财产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2、其他补救措施,包括请求修理、更换、重作、减价、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的措施。

3、赔偿损失

(1)协议解除合同的,当事人在协议中免除了对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协议生效后,不得再请求赔偿;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扩大而没有采取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解除只向将来发生效力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因违反合同受到的损失;解除溯及既往的,违约方应当支付受害方因订立合同、准备履行合同和因恢复原状而支出的费用;

(4)损害赔偿额应当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2364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附条件解除的合同合同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公司是否可以聘用16岁员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公司可以雇佣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但不能雇佣不满16周岁的员工。由于未成年工处于生长发育期的特点,以及接受**教育的需要。公司负责人应采取特殊劳动保...

时间:2021-04-27 09:50

17460次阅读

商标撤销三年裁定公告期限是怎样的

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标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随时可见,商标作为一个企业对外形象的代表,我国在立法方面对企业做了严格规定,从注册到注销都有着一套完整的流程。那么你听说过商标撤销三年裁定公告期限吗?仟律网小编...

时间:2020-11-23 17:20

149次阅读

买房送阁楼要注意弄清哪些事项

部分开发商在出售顶层的时候,附带赠送阁楼给消费者,很多消费者也很买账。阁楼增加了使用面积,市场反应热烈也在意料之中,但是赠送的阁楼也有很多需要注意的。...

时间:2021-03-02 14:23

702次阅读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要约是属于常见的一种合同形式,在实践中要约一般是出现在收购活动中,被收购人或者收购人向对方发出要约,希望对方进行收购或者同意收购,那么**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下面由仟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

时间:2021-01-15 10:30

621次阅读

离婚股权处理要注意什么

在结婚的时候夫妻,夫妻双方可能会经营一家公司,这个情况在离婚的时候那么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就会比较麻烦,如果有股权的话在处理的时候要注意什么内容?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仟律网小编整...

时间:2021-01-05 16:29

893次阅读

高桂华律师

高桂华律师

劳动合同领域、商事合同履行、合伙纠纷及股权纠纷、债券债务、继承等…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