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合同的性质发生误解。
在合同性质发生误解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将发生重大变化。
例如,误将买卖作为赠与或将赠与作为买卖,将补偿贸易或者来件装配误认为涉外货物买卖,将借贷合同误认为借用合同等,则当事人将承担完全不同的权利和义务,而且发生此误解也完全违背了当事人在订约时所追求的目的,因此应作为重大误解。
(2)对对方当事人发生误解。
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自由是合同自由的主要表现。在许多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选择发生错误不会对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发生重大影响,只要对方同意订立合同,自愿承担合同的权利义务,就应当依约履行;但在特殊情况下,对对方当事人的错误也可构成重大误解。主要是在一些基于当事人的信任关系和注重相对人的特定身份的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对合同的订立与履行具有重要意义。
(3)对标的物质量的误解。
如果标的物的质量直接涉及到当事人订约目的或重大的利益,则对质量发生误解可以构成重大误解。例如误将复-制品当作真迹出售或购买,误将钻-石当作普通石头出售,则可以认为构成重大误解。但是对质量本身没有发生误解,而只是对标的物的非主要功能或效用产生了误解的,不应该当作重大误解处理。
(4)对标的物品种、规格的误解,特别是对同类物品不同品种、规格的误解。
如误将茅台酒当作二锅头购买,这实际上是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指向对象即标的本身发生了误解,应属于重大误解。在实践中对标的物规格的误解,如误将千吨水压机当作万吨水压机也应属于对标的物品种的误解。
(5)对价款或者报酬的误解。
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约时对价金没有发生误解;但在履约时一方因为过失而向另一方多交付价款和酬金,此种情况因并非是对合同本身发生误解,因此不应按重大误解撤销合同,而应当按给付的不当得利处理。
1883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划痕险是车损险的附加险,即投保了机动车损失保险的,可投保划痕险。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买车辆划痕险。但划痕险有哪些作用呢 它赔偿哪些事故,不赔偿哪些事故呢?下面是仟律网小编针对这一问题搜集的相关资料...
签订合同的时候,违约责任条款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就包括支付违约金,而违约金一般是在合同中进行约定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那么违约责任约定过低可以二次修改吗?下面由仟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
在生活中骨折是很正常的事情,摔跤、或者从高出摔下来都会构成骨折,那么如果中指中间指节骨折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轻微伤赔偿范围是怎样的,仟律网小编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中指中间指节骨折属于轻伤还是轻微伤”的...
沈阳买房交定金注意事项,定金一般情况退不了所以交付时应该谨慎。房子看中后,也不要急着就把定金交了,还是应该考虑清楚。...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特别审理,是指处理发生争议职工一方在3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特别仲裁庭进行审理的活动。《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7章对案件特别争议申诉作出以下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