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对被告人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如何确定的?

发布时间:2021-04-09 09:05:40

阅读量:13013

针对本案被告人于某行为所侵害的客体及犯罪数额的认定问题,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有三种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被告人将已经典当的房屋又卖给了王某,虽然典当在先,卖房在后,但购房人已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此证真实有效,而在房产权已归王某所有的情况下,被告人又隐瞒卖房的事实真相,与典当行签订了续当合同,该行为是对典当行的诈骗行为,应定合同诈骗罪,诈骗金额应认定为人民币30万元。第二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用自己的房屋设定抵押并签订典当合同时,办理了他项权利,而他项权利是可以转让的,该行为属于正常的民事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第三种观点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从形式上看侵害的是双重客体:既实施了对典当行财产所有权的侵害,也实施了对王某个人财产所有权的侵害;从实质上看,被告人的行为侵害的是单一客体,即只侵害了王某个人财产的所有权,犯罪数额应认定为人民币54万元,构成合同诈骗罪。笔者赞同第三种观点。其理由是:

第一,被告人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上具有侵害双重客体的心理动机,行为上也积极实施了对双重客体的侵害。首先,被告人在明知自己的房屋已经典当抵押给典当行的情况下,又偷偷地将此房屋卖给王某,并获取了双重客体的利益,这里存在着被告人主观意志和行为方式上对双方受害人的隐瞒和欺骗;其次,被告人在卖得房款后,不用此款去典当行还债,而在典当合同到期后,隐瞒卖房的事实真相,又与该典当行签订续当合同,该行为同样存在着主观意志和行为方式上对双方受害人的隐瞒和欺骗。再次,被告人在获取了双重客体的利益共84万元后,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其他债务及挥霍,进一步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双重客体利益的诈骗目的。


第二,典当行享有的抵押权人的法律地位依然存在,抵押物亦存在,其实质利益并未损失,不应将典当行列为受害人一方。首先,被告人在实施典当行为时向典当行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是原始和真实有效的,其提供的相关手续也是真实的,这些证据所证明的内容与典当抵押物的实际状况相符,且获得典当行的核实及认可。因此,这一典当抵押的行为合法,合同真实有效,应当予以确认。其次,按照我国担保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本案被告人在抵押期限未满、未通知抵押权人、未告知受让人的情况下而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行为,应属无效行为。再次,本案典当合同订立在先,典当行对卖房情况并不掌握,被告人在合同到期时没有赎当,而是采取了续当的方式使其债务得以延续,这对典当行来说不存在过错,且抵押物依然存在,并未消失,作为抵押权人,典当行依法继续享有对典当抵押物的抵押权以及因被告人到期不能赎当时的处置权。

第三,本案的实际受害者是王某,其个人财产54万元是本案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首先,被告人在将已经典当抵押的房屋又用于买卖时,并未将实情告知王某,其行为具有明显的欺骗性。其次,被告人在卖房时采取了与王某签订虚假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交易时故意不给购房人原始的《房屋产权证》、后用伪造的文件资料向房产管理部门骗取同一房屋的产权证等手段,这一行为更具明显的合同诈骗犯罪特征。再次,因后办理的《房屋产权证》是用欺诈手段获得的,而以欺诈手段获得的证件属于无效证件,为此,王某虽然手中持有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但因此证无效,故王某不能实现对该商品房实际拥有的权利,是本案惟一应予确认的受害人。

2774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对被告人行为所侵认定标准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公司5年没盈利是否可以解散?

我国公司法并没有规定公司五年不盈利可以解散公司,公司五年不盈利的,股东可以转让股权或者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

时间:2021-04-14 09:44

12572次阅读

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的处罚方式有什么?

如果拾得遗失物拒绝返还,可以于对方商量给予一定报酬,如果对方仍然拒绝返还,则可以进行起诉。遗失物拾得,指发现且实际占有该遗失物,是发现与占有两者相结合的行为。发现是指认识物之所在,而占有是对物在事实上...

时间:2021-04-17 09:54

18567次阅读

快速追讨债权债务有什么方法

如何快速追讨债权债务?除了事后的追债技巧,事前的准备工作至关重要,如签署有效的书面合同;核实、收集债务人的主体身份信息;形成有效的供、送货凭证;及时对账;注意收集、保存好相关债权债务凭证等。接下来由仟...

时间:2021-01-08 15:43

284次阅读

债权人怎么讨债

债权人怎么成功讨债一、“函电”讨债法是指债权人通过向债务人发送催款索款的信函、电报、传真,或通过电话等简易方式,以达到追回债款和清结债务的目的。优点:经济实用;免伤和气,便于改善关系;作为应急手段,便...

时间:2021-04-13 16:22

18799次阅读

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给谁

在自己申请专利成功之后,会获得一个专利证书,这个专利证书里面也是包括了一些内容的,比如说著录项目,那么进行著录项目变更的话应该把申请书给谁?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仟律网小编整理了以...

时间:2020-11-23 17:23

482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