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1-02-22 16:19:02

阅读量:586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

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

所以,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不能少于十年的期限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外购商誉的支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者清算时,准予扣除。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以续展;商标权的续展是指通过一定程序,延续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使商标注册人继续保持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商标权的取得

1、商标权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原则和采取什么方法来获得商标权。

2、商标权取得的原则有以下三种:

(1)使用原则

使用原则,即使用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商标的使用而自然产生,商标权根据商标使用事实而得以成立。

(2)注册原则

注册原则,即注册取得商标权原则,是指商标权因注册事实而成立,只有注册商标才能取得商标权。

(3)混合原则

混合原则,即折衷原则,是指在确定商标权的成立时,兼顾使用与注册两种事实,商标权既可因注册而产生,也可因使用而成立。

3、商标权取得的方式分为两种:

(1)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商标权的原始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直接取得,是指商标权由创设而来,其产生并非基于他人既存之商标权,也不以他的意志为根据。

(2)商标权的继受取得,也称为商标权的传来取得,是指以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及他人意志为基础而取得商标权。

商标权所包含的东西有很多,一个商标如果说有一定的知名度的话它就可以是一种无形财产。以后的转让或者是许可都是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收益的。大家还有什么不懂的话可以来仟律网进行法律咨询哦。

82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商标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借贷宝欠钱不还会怎么样(借贷宝欠钱不还的

如果自己缺钱的,可以向亲朋好友借钱,也可以通过网络借贷宝的方式借钱。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债务人是需要及时偿还的,不偿还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借贷宝欠钱不还会怎么样?下面,...

时间:2020-12-08 16:25

286次阅读

恶意透支6万余元被抓,恶意透支构成犯罪吗

相信我们很多人都有信用卡,我们应该合理利用信用卡,近日一男子覃某恶意刷卡消费,透支4万余元,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拒不还款,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接下来由仟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

时间:2021-01-11 15:01

1001次阅读

交通肇事逃逸会加重处罚吗

  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很普遍的事情,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第一时间应该对受伤人员进行治疗,而有些人会选择逃逸,那么交通肇事逃逸是否会加重处罚?  心存侥幸肇事逃逸  5月30日晚...

时间:2021-05-08 16:58

15496次阅读

可以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情形有哪些?

目前,申请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途径有三种:一是向侵权案件所在地的工商局申请,逐级报送至北京的商标总局来评定。二是在发现他人抢注商标的公告期内,直接向北京的商标总局申请商标异议时提出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时间:2021-04-09 09:20

10654次阅读

怎么履行合同附随义务

  合同一旦签订当事人就要依法履行的,而不能随意履行或是放弃履行。有些合同履行时候是会有附随义务,合同的附随义务也是需要履行的。那么履行合同时附随义务是怎样的呢?  合同中的附随义务在我国《民法典》中...

时间:2021-05-06 16:58

14219次阅读

易轶

易轶

婚姻家事、遗产继承…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