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股权归属是属于形式审查吗

发布时间:2021-01-27 14:36:37

阅读量:677

股权归属是属于形式审查吗

一般情况是属于实质审查。

股权突变争端初起

1995年,xx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的林某想投资300万人民币,与其他几家公司共同组建了安徽xx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xx公司)。

1999年,作为林某想委托代理人的黄某当上xx公司法定代表人。同年12月,黄某代表**公司(乙方)与范某(甲方)签订了一份股权债权转让协议书。

当时,范为社会人员,并没有参与公司的经营与管理,他们双方约定:甲方以人民币100万元收购乙方在xx公司的200万元股权,100万元债权;协议签订后7日内由甲方办理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并在变更手续后7日内付给乙方人民币60万元,其余40万元在移交手续办清后,一个月内付清;如甲方未依约付款,该协议无效,乙方有权将已变更的股权登记变更回来。

协议签订后,范某于2000年1月3日在临泉县工商局办理了xx公司股东变更登记。四天后,范某向黄某在深圳的个人账号汇入60万元,并在汇款用途一栏中记载:货款。十几天后,范某身亡,余款未付。

同年9月,林某想发现自己的股权、债权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已被转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向工商机关反映情况,要求更改工商登记。

2005年经过临泉县工商局调查核实,认定:2000年1月3日的变更登记,**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范某没有经股东会决议。当年的5月15日,临泉县工商局作出了《关于撤销安徽省临泉县xx实业开发有限公司2000年1月30日变更登记的决定》。

林某表示,**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范某未经股东会议决议,违反了当时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8条第10项的规定,临泉县工商局于2000年1月3日为xx公司变更登记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核不严,作出不当的变更登记,应当撤销变更登记。但是,正是由于工商行政机关的这一作为,让自己走上了讨还股权的诉讼之路。

行政机关“审慎”审查的限度

仟律网关注到,在股权转让中虽然行政机关也作了审查,但行政机关作为一个办事机构,究竟在当事人申请变更时,怎样审查才算尽了“审慎”义务?

上海诚信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某向仟律网表示,在股权转让中,行政机关的审查义务可以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所谓“实质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审查,不仅要对之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法定要求某行审查,而且要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某行审查。“形式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只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法定要求某行审查,而由申请人本人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这一规则并非是绝对的:行政机关某行“形式审查”虽然不对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但是仍然具有“审慎审查”的义务。

本案中,范某在某行股东变更登记时,工商行政机关应当审查股东提交的关于变更股权的股东大会决议。刘某向仟律网表示,如果工商机关在变更登记时,未审查股东会关于变更决议的情况下,自行变更,是未尽到“审慎”审查义务的。

2005年工商机关也意识到自己的变更错误,撤销了当时的股权变更登记,但此时,工商机关的变更登记行为已经将林某想扯某了一个诉讼的困局。

前后不同的判决

对于临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作出的撤销股权变更登记的行为。范某之女范xx曾在2005年向临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认为**公司的股权转让给范*鑫未经股东会议决议,违反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5条、第38条第10项的规定。临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在为xx公司变更登记时对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审核不严,作出不当的变更登记。县工商局于2005年5月15日作出临工商企(2005)94号撤销决定,是正确行使行政职权,因此维持临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5年5月15日作出的临工商企(2005)94号撤销决定。

范xx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诉称临泉县工商局撤销变更登记的行为属滥用职权,且违反诉讼时效制度,原判认为范某与**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没有经过股东会批准,理由不足,因而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撤销临泉县工商局临工商企(2005)94号决定。

临泉县工商局答辩称,2000年元月3日的工商变更登记,违反了公司法第35条、第45条规定,属违法登记。

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5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原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然而,到了2007年,事情有了变化。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对此案提起抗诉。认为临泉县工商局认定2000年1月变更登记违反了公司法关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有关规定,没有事实依据。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召开股东会决议,但当时的实际股东就是3家:**公司、**公司和**土木建公司。**土木建公司当时和事后都没有反对并要求优先购买,视为放弃。此次变更登记实质上并没有侵害其他股东的权益,符合法定条件。

对此,林某想表示,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其他文件,就是国家工商总局印发的《企业申请登记提交材料目录》要求提交的材料,股东变更还须提交由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原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字或盖章的新股东会关于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章程修正案,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由此可见,范某在作公司股东变更时,这些材料并不齐备,这也就意味着检察院的抗诉并没有客观的事情依据。

林某想认为,工商机关变更登记本应该是按照规程审查材料齐备后才能做的。如今一纸抗诉再次肯定了工商机关变更的行为,这让自己百思不得其解。

更让他不解的是,阜阳中院竟然推翻了自己在2006年5月所作出的判决,于2007年6月作出判决,对范某的股东变更行为某行了法律上的确认。

“法院的这一确认,意味着工商局将会依照判决书的判决,维持原来的错误变更。”林某想表示不服,称将会继续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上就是仟律网小编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在股权转让中虽然行政机关也作了审查,但行政机关作为一个办事机构,究竟在当事人申请变更时,怎样审查才算尽了“审慎”义务呢,而对于股权归属是属于形式审查还是实质审查呢。

485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股权归属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

时间:2021-04-13 15:51

14571次阅读

买房子的首付,到底付多少合适

大多数中国人有个习惯,不喜欢负债。以买房子为例,动手一算,贷款那么久,要几十甚至上百万利息,就觉得不划算。于是,很多人宁可向亲戚借,宁可省吃俭用,也要挤出首付,或者是把贷款期压缩。这样做,就是为了少付...

时间:2021-04-10 16:12

10540次阅读

何种情况下危险驾驶罪追诉时效会中断

驾驶证在驾驶过程中是尤为重要的,一般司机在驾驶过程中都应当将驾驶证戴在身上,因为交管部门会不定期的对驾驶证进行查看,也不要进行危险驾驶,不然会受到一定的处罚。下面就由仟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资料,希望...

时间:2020-11-19 16:52

312次阅读

发生交通事故车主不愿垫付应该怎么办?

直接起诉。《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此种责任是一种垫付责任,垫...

时间:2021-04-07 09:39

16823次阅读

异地购房有哪些注意事项?

第一,你要确认自己的是否有购房资格尽管现在许多城市取消或者放松了限购,可是依然有些城市买房是需要有当地户口以及在当地的社保才可以,这些在买房前都应该确认。你可以登录仟律网房贷频道查询到每个城市的限购限...

时间:2021-04-25 09:07

17299次阅读

陈云律师

陈云律师

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合规等业务…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