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法律专题

税收代位权什么意思,在行使的时候有什么效力

发布时间:2021-01-16 16:27:26

阅读量:582

一、税收代位权的期限是什么

《合同法》没有对行使税收代位权的期限作明确的规定,只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务,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即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行使代位权。有人认为,在债权债务期限届满之前,即使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到期债权的行为,债权人亦不能行使代位权。

二、税收代位权行使的限制

税收代位权的行使不仅关系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还关系到纳税人与其债权人的关系,还涉及到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经济秩序。因此,税收代位权的行使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而不能滥用权利。

鉴于此,税务机关的代位诉讼请求应当受到以下限制。

1、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的范围应以达到保全税款的程度为限。根据传统民法债法理论,如果应代位行使的债权人权利的财产价值,超过债权保全的程度时,就应该在必要的限度内,分割债务人权利来行使。但对于不能分割的,可以行使全部的权利。这表明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时,行使的范围不得超过保全税款的程度。如果超过保全税款的程度,应当分割行使纳税人的权利。只有在不能分割行使时,才能行使全部权利,并应将超出部分价值归还于纳税人。

2、税务机关代位请求的标的额以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为限。根据《解释》第2l条规定:“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过部分不予支持。”这表明税务机关在行使代位权时,请求的范围不得超过纳税人对其债务人所享有的债权数额。

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代位权什么意思

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扶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以上仟律网小编对于代位权的相关知识的系列介绍,代位权是有一定的要求以及条件的,代位权的行使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与税收之间也是存在一定的联系的。如果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积极咨询。最后祝福大家身体健康。

240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媒体或其它平台,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提供相关版权证明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税收代位权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什么叫套牌?

  一、套牌是怎样的  套牌车是指参照真牌车的型号和颜色,将号码相同的假牌套在同样型号和颜色的车上,其中有很多是报废后偷运出来的旧车翻新的。2012年8月20日,公安部明确规定,确定为被套牌的车辆,可...

时间:2021-05-08 09:40

11048次阅读

工伤认定下来了单位不去做伤残鉴定怎么办

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应该要发生工作之日起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后可获得工伤保险的赔偿。如果工伤造成伤残的可以做伤残鉴定,那么工伤认定下来了单位不去做伤残鉴定怎么办?下面由仟律网小...

时间:2021-02-23 15:31

951次阅读

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

增资扩股就是通过向社会募集资金,然后再扩大自己公司的股权,它和非法集资是不一样的,那么对于增资扩股与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呢?下面,仟律网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

时间:2021-03-03 16:08

486次阅读

上海高院对于租赁合同纠纷中租金诉讼时效的

我庭曾经对约定分期支付的租金诉讼时效如何计算作过解答,即“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欠交租金或者拒付租金之日起计算,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有的同志认为租赁台同的诉讼时效从双方当事人解除其...

时间:2021-02-28 10:45

801次阅读

合同成立的条件及合同法违约责任有哪些

新的《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合同法》及其相关解释有效时期为2020年12年31日止,届时与《民法典》相冲突的条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释颁布替换。《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四百九十...

时间:2021-04-14 17:05

14526次阅读

李东明律师

李东明律师

工伤、人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合同审查、尽职调查…

咨询我

热门法律文书

这几种合同,签了也无效,你知道吗?押金什么时候不退?欠款太多还不起怎么办?买房5万定金可以退吗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二房东是犯法的吗租房漏水该不该房东维修《民法典》时代,合同无处不在!借钱不还还没证据怎么办欠债人死了怎么办没写欠条,怎么要回欠款离婚能把夫妻债务离掉吗对方不还钱怎么办借钱不还没证据怎么办?土地征收补偿费用你晚婚了吗离婚有哪几种方式呢借与不借世界难题借钱三原则夫妻离婚孩子应该判给谁村委会有权征收土地吗签空白合同如何胜诉?女方耗着不离婚怎么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合同逾期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定金不退可以报警吗?超载发生交通事故需要理赔吗?撞死人没钱赔怎么办?孕妇发生车祸怎么赔偿?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欠条借条区别两千块钱法院可以立案吗?交通肇事逃逸如何赔偿?借条过了十年还有效吗?交通事故赔偿项目都有哪些?欠条会过期吗?股权质押可以申请解除一部分吗?离婚可不可以异地办理?宝宝一个月离婚归谁?办理离婚需要哪些证件?若女方提出离婚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法院判决离婚有离婚证吗?孩子多大父母离婚合适?离婚后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吗?离婚打官司律师费多少钱?孩子三个月大可以离婚吗?离婚的步骤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