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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赢商家优惠券跳绳302下猝死 家属索赔180万

发布时间:2017-11-10 11:12:17

阅读量:245

  高高兴兴买地板装新房,却在参加跳绳赢代金券的活动时突然倒下,次日不治身亡……

  8月16日下午,46岁的黄世东在成都富森美家居北店一家居店购买地板时参加了跳绳活动,该活动宣称“跳得多、返得多”,依据消费者单次跳绳数量来决定优惠力度。

  然而,黄世东跳到第302个时倒下了。次日,他在医院不治身亡。

  事发后,商家和死者家属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暂未达成一致。另据死者家属介绍,死者身体挺好的,从没查出有什么病,还很爱爬山。

  跳绳猝死

  参加家居优惠活动 跳绳302下突然猝死

  8月26日下午,封面新闻记者拨打了黄世东的妻子袁建华的电话,接电话的却是她的表妹陈女士,“我表姐因为姐夫的事情病倒了,在医院输液。”

  陈女士说,表姐和姐夫是德阳市中江县人,20年前,两人就到深圳生活了。姐夫黄世东今年46岁,是一名企业高管。他的大女儿刚考取了成都的大学,所以夫妻俩返回成都装修之前购买的房子。

  8月16日下午,黄世东和妻子以及他的父亲一起到成都富森美家居北店一家居店购买地板。在选好材料、商讨好价格之后,夫妇俩被告知店内正在举办“跳绳强心公益挑战赛”的活动,黄世东就参加了。然而,当一旁计数的导购员数到第302个时,他突然趴在收银台上,没了反应。

  “店内没有人员对他进行急救,只是拨打了120。”陈女士说,10分钟后,救护车赶到,“但是当时姐夫的心跳已经停止,只是说好像还存在生命迹象。”

  随后,黄世东被送往成都城北医院,下午5点过,其被紧急转往416医院。次日上午10点30分左右,他在416医院不治身亡。

  陈女士告诉记者,平时姐夫的身体挺好的,从没查出有什么病,还很爱爬山。

  赔偿分歧

  家属索赔180万元遭拒 商家主张走司法程序

  事发后,黄世东的家人索赔180万元。但是,这一主张遭到店铺拒绝。陈女士告诉记者,他们曾就赔偿问题与店铺协商两次,仍未达成一致。

  26日下午,记者也向参与协商的店铺负责人赵鹏,证实了这一情况。“我们只是介绍了促销活动,是死者老婆叫他参加的,店员并没有逼迫,责任并不大。”赵鹏告诉记者,店铺出于人道主义关怀,目前只能赔偿家属5万元。

  “因为协商未果,我们建议家属走司法程序,由法官认定责任,但是对方称无力承担律师费。”赵鹏说,他们曾提出先垫付几万元律师费,推动事情进入司法阶段。但是,死者家属并不满意垫付金额。

  记者回访

  跳绳活动持续 现场新增安全告示

  26日下午1点过,记者来到事发店铺,看到店门外仍然放着多个跳绳促销活动的广告牌,“心跳起来,跳得多返得多”字样十分醒目。

  记者还看到,在店铺门厅的桌子上,放着一个《跳绳活动重要告示》,内容是提醒患有冠心病、心功能不全、高血压等疾病的患者慎重参加活动。“我承认,这是在事发第二天才摆出来的。”赵鹏说。

  “都出事了,我们为什么还继续活动?那是因为我们觉得活动本身并没有错。”赵鹏介绍,店铺已经连续多年举办跳绳促销活动,从没出过事,“这次的事情只是意外,跳绳本来就是大众健身项目,我们之前也没意识到需要进行安全提醒”。

  律师说法

  商家应尽提醒义务 赔偿责任还需法院认定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到四川明炬律师事务所律师夏畦凇。他认为,判断商家是否需要以及需要承担多少赔偿责任,需要先认定他是否侵权,“侵权必须同时具备侵权行为、有过错、有损失、侵权行为与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等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夏畦凇告诉记者,在该案例中,商家应该提醒参与人根据自己的身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活动,“如果未尽提醒义务,可能是承担赔偿责任的一个理由,但是最终依法院判决为准。”若法院认定商家构成侵权,商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转自:法律图书馆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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