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公司或个人的商业秘密遭受侵权,能否通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维权?
答:可以向当地县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调查申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调查后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一般会采取如下处罚措施:
1、责令被申请人停止销售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产品。
2、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责令并监督侵权人将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软件及其他有关资料返还权利人。
4、监督侵权人销毁使用权利人商业秘密生产的流入市场将会造成商业秘密公开的产品。但权利人同意收购、销售等其他处理方式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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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是商业秘密?
【案例】 2017年4月,李某向郭某租下了其一个商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每月3000元,李某向郭某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4000元,共计4万元。2017年5月,A县法院公告告知李某其租赁的该商铺已于2017年3月17日查封,将对该商铺进行拍卖,并发出公告。 【分歧】 就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 一、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合同无
哪些情形属于经营型利润损失?
目前购买交通保险时使用的大多是格式合同,权利义务都明确记录在合同格式中,大部分人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不会仔细理解查看合同内容就签字。等到要报保险的时候才发现这样不赔,那也免责,最后的损失还是要自己承担。下面随小编来看一个案例,分析一下免责条款什么时候无效? 案例 2016年3月9日,王某与某保险公司支公司签订了一份道路运输承运人责任保险合同,合同约定保险期为一年,并交纳1000元保险费。王某在投保时,公司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及释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2016年9月4日,王某丈夫驾车在某路段发生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