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7-11-09 16:00:54

阅读量:214

  2011年11月22日12时02分,徐某驾驶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孟双线 10km+600m 处时,与停在路边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王某受伤,车辆等财产受损的交通事故。2011年12月4日,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徐某驾驶未按规定年检的机动车、 未确保安全车速、采取措施不当是该次事故的主要原因,王某驾驶车辆发生故障后应设置警告标志却未设置是该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确定徐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王某伤后到莒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01天,支付医疗费用31965元,其伤情经日照中和法医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支付法医鉴定费用730元,其他损失为护理费5519.65元、伤残赔偿金 39892元、交通费300元、住院生活补助费2020元、复印费40元。以上损失总计80466.65元。事故发生时,徐某驾驶的车辆未购买交强险。2012年4月20日,王某将徐某诉至法院,请求赔偿以上损失。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于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交强险责任限额内的损失如何承担,合议庭形成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按照侵权责任的规则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由机动车一方先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责任限额外的损失,则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首先,机动车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并非受害人受损的原因,但是由于机动车所有人未投保交强险导致受害人不能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因而机动车所有人违反了关于交强险的法律而具有了可赔偿性。同时,立法者也明确了受害第三者对交强险的直接请求权,即受害人虽然不是交强险合同当事人,但可以向交强险合同当事人保险公司请求赔付,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而且作为交强险合同当事人的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责任与被保险人的过错无关,即交强险责任的确定与作为交强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被保险人责任大小无关。

  其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未参加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按照伤情和实际损失先行赔偿。”同时,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归责。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被告徐某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自无异议。徐某因其机动车未投保交强险的违法行为,并导致受害者徐某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的损失无法从保险公司获赔,所以应由徐某个人承担相应的交强险责任。

  因此,在本案中,徐某违法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行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即徐某应当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责任即 55711.65 元,其余损失 24755元,根据双方 8:2的责任比例,徐某应按照 80% 的责任比例赔偿王某19804 元,加上徐某应承担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法院判决徐某总计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75515.65元。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刘淑贵律师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 文书代理法律顾问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快递小哥追尾劳斯莱斯,抱头大哭……

  发生交通赔偿纠纷的时候,索赔或起诉的对象仅仅限于肇事司机吗?  11月5日,贵州毕节一位快递小哥在城区麻园转盘处追尾一辆劳斯莱斯古斯特,快递小哥当场被吓哭。事故中的劳斯莱斯为古斯特车型,其指导价为419-666万元,看起来损坏不大,但是漆面刮花了补漆需要几万块,而三轮车一般都是没保险的。最后,经过交警的协调处理,该快递网点与劳斯莱斯车主达成协议,赔偿劳斯莱斯车主30000元。  从中我们不难发现,发生交通赔偿纠纷的时候,索赔或起诉的对象并不限于肇事者,作为事故中的受害方,如果选择起诉索赔,被告可以是谁

时间:2017-11-22 14:17

17733次阅读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新车购买过交强险 是否必然构成“二次销售

  日前,张家港法院审结一起因新车购买过交强险而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判决驳回了原告王某要求退还购车款并承担三倍赔偿的诉讼请求。  2016年2月19日,王某向某销售公司购买某牌小型汽车一辆。经查,该车曾于2016年2月6日在某保险公司投保过交强险,并于2016年2月18日退保。原告王某认为被告的行为系二次销售,故要求被告返还购车款并承担购车款三倍赔偿。张家港法院为此至保险公司进行了调查,该公司确认此前购买的交强险是因为4S店在为他人上保险的过程中错将涉案车辆的合格证发到保险公司,导致错投了交强险,后于20

时间:2017-11-22 14:17

23820次阅读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贩卖毒品的立功认定有什么法律依据?

贩卖毒品是常见的毒品犯罪之一,当达到一定的数量时能适用死刑,同时,如果有立功表现或者自首情节的,在量刑时能从轻或者减轻刑罚,那么在贩毒

时间:2017-11-09 15:41

231次阅读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醉驾案件如何定罪量刑?审判要点整理

 导读:醉驾类案件近年来一直呈高发态势,郎永淳醉驾事件更是引起公众热议。而在司法实践中,醉酒驾驶机动车也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主要方式。本文作者从定罪和量刑两个方面全面梳理了醉酒型危险驾驶罪的关键词要素。一、定罪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醉酒的情况下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此罪审查的关键是“醉酒”、“道路”、“驾驶”和“机动车”这四个关键词。(一)醉酒原则上以血液中酒精含量鉴定意见作为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含量高于或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但在因犯罪嫌疑人脱逃,导致未能及时对其进行血液酒精含量进行鉴定

时间:2017-11-22 14:17

19866次阅读

未投保交强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八个交通肇事罪无罪判决裁判要旨

证明被告人伤情的两次鉴定结论不一致,认定被害人的伤情为重伤的证据不足,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时间:2017-11-09 16:00

36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