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的时候是孙子,要钱的时候都是大爷,这恐怕就是现实中很多不还钱人的特征。
没办法,还是要去找他收回钱啊。
今天要讲解的这起案例,借钱人在面对债主上门收钱的过程中,上演了让人瞠目结舌的一幕,那么最后债主是否顺利收回借款了吗?各位接着往下看。
老罗曾经在一年前借钱给了做生意认识的合作伙伴老王,金额为10万,双方签写了借条,规定一年后还清。
但是到了约定期限,老罗却没有收到任何借款,当时也没有在意,毕竟做生意嘛都有资金一时周转不开的情况。
可是过了一个月依然没有动静,老罗这下坐不住了,难不成老王想不还钱了?
老罗准备上门向老王讨回10万的借款,不过在去之前,老罗多长了一个心眼,他先去咨询律师应该如何应对可能发生的情况。
老罗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老王后,直接说明来意。
老王表示正准备还钱的,然后要求老罗拿出借条再核实一下,看金额方面有没有误差。
正当老罗拿出借条,老王趁着本方人多一把夺过来,然后就在门外烧掉了借条!
老罗一看果然出现了不好的情况,想到了律师的咨询意见,马上就打电话报警,让民警来现场处理。
随后,老罗向法院提起上诉,要求老王马上归还10万的借款,并且提供了借条复印件和同去人员的证言以及民警的现场处理结果。
那么,没有原件的情况下,作为复印件的借条能否成为证据吗?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
老罗提供的借条复印件在无法与原件核对的情况下,属于待补强证据,需要其他证据的印证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老罗提供了与自己一同去人员的证人证言。由于证人与老罗属于亲戚关系,按照司法方面的解释,这个证据也需要其他证据的佐证。
关键的证据来了!由于当时有民警及时赶到,法院核实民警的出警记录以及处理结果,证实老罗的陈述属实。
三个证据相结合,最后老罗成功拿回了属于自己的10万借款,而且因为牵涉数额巨大,老王的行为已经牵涉到刑事犯罪,坐牢不可避免。
所以小编想说,你有钱老老实实还了不就好了,为什么非要整到最坏的地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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