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发布时间:2017-08-07 09:57:37

阅读量:255

  在购房过程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小产权”房子会降低价格这种说法,那么究竟什么是“小产权”?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

  对小产权的解释归纳起来主要有3种解释

  一是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

  二是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

  三是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

  第一种和第二种解释的小产权是合法的,只要交足购房款,或转让时补缴土地出让金就可以自由买卖。而第三种解释的小产权,则是不合法的。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因此,各位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有必要提高警惕,勿因贪小便宜误了大事。

  来源丨山西农业大学法律爱好者协会 田新宇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郑彦律师 什么是“小产权”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提前上班还被开除了?为什么?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在国外居然发生一起因为员工每天提前上班被开除的报道,惊呆了一片眼球。  据外媒报道称,一家经济连锁超市以工作太敬业为理由解雇了一名员工,如今该员工正在起诉他的老板。  这位敬业员工通常会在上午5点之前赶到他工作的超市分店。然后,他会花费几个小时补充货架、确认订单和检查价格,当销售人员到达时,以确保超市分店准备就绪。但是这么敬业的员工却被老板解雇,声称他违反了禁止无偿加班的规定。在分店老板们检查了店铺的闭路电视安全录像后,一封解雇函指责该员工“严重未履行劳工合约”。老板说,他经常在上班

时间:2017-11-22 14:17

14855次阅读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离职员工讨要高温费 能否获支持?

  【案情介绍】  张某是某钢铁公司员工,2015年10月因交通事故受伤并前往医院治疗。2016年1月,钢铁公司通知张某,因其未上班三月余,且未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算自动离职,要求张某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将按除名处理。但张某未至公司办理离职手续。2016年4月,张某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钢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病假工资、加班工资、高温费。2016年5月,钢铁公司告知无锡市惠山区总工会,决定以按照旷工自动离职处理的方式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仲裁委随后终结仲裁活动。张某诉至法院,要求钢铁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时间:2017-11-22 14:17

21389次阅读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中的地位以及作用

  转载自法律顾问工作室公众号。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  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  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  以下来源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订阅号,作者:谭灿、李瀚文  理由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法

时间:2017-11-22 14:17

13241次阅读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连33条法律常识都不知道,你也敢签合同?

《合同法》第10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时间:2017-08-07 09:54

250次阅读

什么是“小产权”房子?小产权房究竟合法吗?

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无效

  作者|崔永峰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7年第11期  【裁判要旨】 当事人在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超出了私法自治的范围,不受合同法调整。不得起诉涉及诉权的放弃,排斥国家对纠纷提供司法救济,应不具有诉讼法上的效力。□案号 一审:(2015)洪民初字第00753号  【 案 情 】  原告:王飞。  被告:皮军英、裴祥。  原告王飞以投资持股方式与被告皮军英、裴祥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被告皮军英、裴祥为某置业公司的股东,该公司开发学府文苑小区。2014年11月15日

时间:2017-11-22 14:16

2375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