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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能否依职权对明显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作出调整?

发布时间:2017-11-07 17:08:52

阅读量:172

  问:法院能否依职权对明显约定过高的违约金作出调整?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人民法院对于违约金数额过分高于违约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合同法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坚持以补偿性为主、以惩罚性为辅的违约金性质,合理调整裁量幅度,切实防止以意思自治为由而完全放任当事人约定过高的违约金。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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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李玉林律师 法院能否依职权对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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