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赐稿 作者/张品律师(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
爱情来时海誓山盟都尽是爱,爱情去时狭路相逢仍不识君,我愿你的婚姻是因为爱情,也希望你的爱情都有保障,婚前协议只为你的爱情保驾护航。
一、婚前财产协议的概念
目前,我国法律和司法解释尚未对“婚前财产协议”做出明确的概念描述,所谓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对各自婚前、婚后各自所得的财产的归属做出的约定。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及婚后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也可以是任何一方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婚后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
二、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本法第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
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法院处理婚姻家庭纠纷中“婚前协议”的规则
(一)以结婚为目的的婚前财产协议,但双方未能实现结婚的目的,实质是属于彩礼且数额巨大的理应返还。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二》第10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婚前协议涉及离婚、排除抚养权等违法条款而无效
如下条款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1)双方若遇一方外遇或家庭暴力必须无条件离婚,(2)出轨一方放弃争取孩子抚养权,(3)婚后五年内双方不得提出离婚等。
(三)婚前协议赠与房产,赠与人反悔,未办理房屋登记手续的赠与可以撤销
涉及房产转让这类婚前协议,其法律性质为赠与协议,虽然《合同法》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但夫妻财产约定于夫妻离婚协议是根本不同性质的,涉及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条款为赠与性质,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合同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涉及不动产的,必须办理登记,否则对对方不具有约束力。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186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物权法》第9条第1款:“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婚前协议中赠与房产即为不动产所有权属的变动, 应遵照物权法登记生效的原则进行确认。
综上,婚前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为了使双反订立的婚前协议有效且不遗漏关键条款,建议请专业律师起草、审核,避免协议起草时因专业性问题造成损失,从而违背签订婚前协议的最终目的。
恋爱是感性的而婚姻是理性的,愿你笑着说余生多多指教的那个人,和你白首永携。如若不能,愿这场婚姻没有让你输到一贫如洗,余生还长,愿你不曾艰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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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关系中,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共同出资的房产,一般可以视作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共同出资方对该房产享有债权,如果分手,可要求另一方返还自己的出资额,以及相应的房屋增值收益。
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 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 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
刑事判决书载明:贺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贷款事实骗取他人信任,在签订、履行合同中,用已被工商部门吊销的丙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虚假合同,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刑律,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决贺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分歧】
导读: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那么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下面来给您介绍一下。 一、 委托合同和有偿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
《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上述法律规定了夫妻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与孩子共同生活。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虽不与孩子共同生活,但需要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该抚养义务表现为负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费用。同时有权对孩子行使探望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