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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纷争多维权效果差 沪六成受访者正经历房产纠纷

发布时间:2017-10-31 11:24:48

阅读量:216

  据《新闻晨报》报道,面对越来越多的购房需求,房产纠纷成为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在实际操作时,消费者可能遇到各种问题甚至陷阱。据上海搜房网最新调查显示,近六成受访者正在亲身经历房产纠纷。这一方面可以看出目前房产纠纷确实仍较频繁,另一方面也不排除愿意参与此调查的受众中有房产纠纷的受众居多数。

  在这些房产纠纷中,包括开发商承诺不兑现、交房两年不给办产证、房子不卖定金不退等。其中,通过房屋中介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产生纠纷的情况比较普遍。消费者杨先生近日向静安区消保委投诉,他委托某房屋中介公司,将自己一套商品房挂牌出售。经过中介公司的牵线搭桥,杨先生找到了买家,并通过中介公司与买家签定了买卖合同。但在中介公司为双方办理过户手续的前一天,中介公司的业务员却突然要求杨先生额外支付10000元的“服务费”,否则便停止办理过户手续。杨先生对此非常诧异,中介费用双方已事先约定,为何中介还需另外收费?对此,杨先生与业务员反复交涉,对方始终坚持不给钱不办过户,同时房产证也不还给消费者。无奈下,杨先生向消保委反映,要求中介公司尽快履行约定为其办理过户手续。

  接到投诉后,静安区消保委立即与中介公司联系,了解相关情况。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并不清楚该情况,如消费者反映属实,公司将尽快做出处理。区消保委同时指出,作为中介服务机构,公司应严格按规定为消费者提供居间服务,而消费者杨先生反映的情况如果属实,公司的行为已违反国家的相关法规,如不及时处理,消保委将向有关部门反映。对此,该负责人当场表示会及时处理杨先生反映的问题。经过消保委的监督与督促,中介公司第二天便与消费者联系,为消费者办理了过户手续。

  这样被莫名其妙收费的情况并非个例。外地来沪工作的胡先生本想购置一套二手房安家落户,可在购房时也遇到了烦心事。在中介公司的介绍下,胡先生在单位附近小区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准备支付购房意向金的时候,中介公司突然告知胡先生,他看中的这套房已经有人抢先支付了定金,如果胡先生想购买这套房必须 “加价”2万元。在预付了2万元后,胡先生如愿签订了购房协议。

  然而好事多磨,因为房贷没办下来,这次交易没能完成。眼看房子没买成,胡先生向中介讨要上述2万元却遭到了拒绝。胡先生向消保委反映,当时中介公司让他与上一位买家程某达成了转让协议,程某转让该套房屋的购买权并承诺如果胡先生购买不成功,可以退还2万元转让金。事后胡先生认为,这很可能是中介公司设下的圈套,程某其实是他们中介公司找来的,为的就是额外赚2万元。

  消保委在查看消费者提供的转让协议后,发现了问题。胡先生提供的这张转让协议上仅是胡先生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约定。消保委实地走访后,中介公司也矢口否认,表示房屋交易不成,中介公司已经退还了中介费用。胡先生索要转让协议中支付的2万元转让费用,是他与第三人双方自行签订的协议,与中介公司无关。消保委认为,消费者胡先生与第三人签订这份转让协议在法律上是有效力的,在转让协议中所作约定:房屋没有买卖成功的情况下退还2万元的特别约定,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消保委建议胡先生可找到与之签订合同的第三人程某,根据特别约定把钱款要回。

  据悉,在相关调查受访者中,遇到房产纠纷时,约四成受访者会找开发商直接交涉,22.97%的受访者会自己解决,14.86%的受访者会向法院起诉,12.16%的受访者会向媒体曝光,5.41%的受访者会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然而,仍有30.13%的受访者难以完全肯定或否定维权作用,还有 15.62%的受访者则表示可以试试看。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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