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燕尔,妻子便有了身孕,这本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是让营山男子陈宏大为光火的是,妻子刘丽竟瞒着自己,到医院谎称未婚意外怀孕,把孩子打掉了,陈宏一怒之下起诉到法院,请求与刘丽解除婚姻关系。(文中人物系化名)
陈宏与刘丽都是“90后”,自由恋爱的两人于2013年2月7日登记结婚,走入婚姻殿堂。婚后不久,刘丽便怀了孕,得知这一消息,可把陈宏高兴坏了,他到处向亲朋好友宣告这一好消息,而陈宏全家上下也都满怀期待地准备迎接家庭新成员的到来。
然而妻子刘丽却有着自己的小算盘,她想着自己还这么年轻,不想过早地就被孩子所“牵绊”。于是在怀孕3个月左右的时候,刘丽瞒着丈夫悄悄跑到了南充某医院,准备打掉孩子。“医生,我还没有结婚,意外怀孕了,我不想要这个娃儿。”就这样,刘丽通过隐瞒自己的婚姻状况把腹中胎儿打掉了。
“啥子呢,你都不跟我商量就把娃儿打掉了。”纸终究包不住火,得知此事的陈宏怒火中烧,一方面为自己还未到人世就夭折的孩子痛心,另一方面认为妻子擅自做主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从此这个原本和谐的家庭就矛盾不断,家里人也时不时因为此事闹得不可开交。眼见感情破裂也无法挽回,陈宏便向法院起诉与刘丽离婚。
法官在庭审前耐心向当事双方做调解工作,劝说他们都还年轻,有能力再怀小孩,希望双方能够和好。庭审中,双方都对离婚态度坚决,认为没有和好的可能,后在法庭主持下陈宏与刘丽达成了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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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夫妻间可以相互继承遗产。老年人再婚,只要确立了合法的夫妻关系,就有继承的权利。夫妻相互继承遗产需要注意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分家析产、夫妻继承权的限制等问题。 一、我国《婚姻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老年人再婚,只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合法夫妻关系。婚姻法上所说的夫妻当然包括老年再婚的夫妻,而老年再婚夫妻双方自然也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
很多人认为:我的事很简单,自己写一份遗嘱也是有效的,或者找人给我见证一下也有法律效力,为什么还要咨询律师或者做公证呢?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公民可以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很多老年人往往因自身文化程度有限、对法律不够了解或疾病等,选择他人代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而法律对代书遗嘱的内容、形式等均作出比较严格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涉及代书遗嘱的继承纠纷案件中,大量代书遗嘱因不符合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无效。 接下来,我们先看三个遗嘱无效的案例:① ▌立遗嘱人不签字,代书遗嘱无效 苏某的
二手房 维权
导读:被继承人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留给各个子女,然后将部分财产过户给继承人,与之前的遗属内容相违背,被继承人去世后,继承人是否还可以继承按之前的遗嘱要求继承剩余遗产?该遗嘱是否还继续有效?请看下文案例。 案情简介:留有遗嘱 生前将财产提前给继承人 原告王某丙和被告王某丁系被继承人王某的亲生女,被告王某甲系被继承人王某的养女。2014年10月23日,原、被告之父王某因病死亡,生前留有房产一套。2013年8月24日,被继承人王某曾立下遗嘱,将涉诉房屋遗留给原告王某丙所有。
刘某、李某系夫妻关系,二人于2003年7月25日登记结婚。2014年4月28日,刘某向曹某借钱,并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兹有刘某、李某共同向曹某借人民币叁万五千元(35000)整,从2014年6月份起每月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1500)整。如若违反,按未还清余额的日息千分之一计算罚金。”虽然借条上写明是刘某、李某共同借款,但是李某并未在借条上署名。随后,曹某按照刘某的要求,分两次将35000元通过银行转账到其指定的账户。事后刘某归还曹某3800元。2015年7月27日,曹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某、李某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