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发布时间:2017-10-24 15:38:36

阅读量:176

  案情

  蔡某诉称因经营需要向王某借款100万元,并立下字据,但王某实际只支付77万元,剩下的23万元一直未予支付,后蔡某又向王某出具一份12万元的利息欠据。蔡某经数次还款后,只有8万余元未偿还,但王某声称蔡某尚欠其180万元债务,并多次通过恐吓、威胁、纠缠的方式向蔡某催要,为明确应偿还的债务,特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债务数目为99万元。

  分析

  该案的争议焦点是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具体数目是否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第一种观点认为,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属于消极确认之诉;第二种观点认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因为不具有诉的利益,故应裁定驳回起诉。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要求法院确认其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比如确认调解协议有效或者无效,确认合同有效或者无效。确认之诉可分为积极和消极的确认之诉,消极确认之诉是指当事人产生了消除动摇其法律地位因素的确认利益,需要通过诉讼明确自己在这一争议中的法律地位,从而避免由于争议导致的不确定性而致经济和精神的不安定状态。本案中,原告认为其就是提起消极确认之诉来终结该争议导致的经济和精神上的不确定状态。

  但是,不管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确认之诉,都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确认之诉只能对法律关系是否存在进行确认,而不能对法律事实进行确认。本案中只对所欠99万元的债务进行确认,这是法律事实,并非法律关系,所以不能构成确认之诉。

  2.确认之诉需要具备诉的利益,当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民事纠纷时,需要运用民事诉讼予以救济的必要性和时效性,主要包括提前消除纠纷和解除原告现存的不安状态,这是确认之诉的现实意义——保障诉权和防止滥用诉权。该案中,被告并未对原告提出任何诉讼请求,蔡某的权利尚未受到侵害,蔡某所诉称的不安状态无证据证明,因此本案不具有诉的利益,故不属于确认之诉。

  3.双方当事人就该法律关系是否存在发生争议,确认之诉的目的在于消除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该案例中当事人一致认可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只是对法律关系中的部分法律事实存在争议,因此本案中当事人并未因法律关系的存在发生争议,故不属于确认之诉。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确认具体债务金额的请求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故法院裁定驳回起诉。原告不服,向中院上诉,中院驳回起诉,维持原判。

  来源:射阳县人民法院

  作者:陈思聪 孙菁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周继文律师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一、基本情况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在合并、分立、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升级等(以下简称“转型”)等过程中,例如最近新闻报道的“惠州200工人围困公司5高管三天两夜”,中技桩业是将100%的惠州中技股份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广东三和桩业公司,惠州中技公司目前仍然存在的,不影响劳动关系,但职工提出先买断工龄,就此引发群众性事件。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今年1-5月,我省企业转型的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和员工的要求加薪的停工事件‘已近全省的劳动保障的群众性事件的四分之一。这些事件涉及的情况十分复杂,有的是法外诉求、有

时间:2017-11-22 14:17

12833次阅读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最高法:民间借贷利率利息问题司法观点集成

  转自: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luohufayuan)  1  关于民间借贷利息的认定问题  关键词|借贷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

时间:2017-11-22 14:16

23777次阅读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协议离婚或在法院调解离婚时,切莫忽视户口

协议离婚或在法院调解离婚时,切莫忽视户口迁移问题

时间:2017-10-24 15:29

160次阅读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刚刚!最高法、人社部发布:关于劳动争议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以下简称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加强裁审衔接工作,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

时间:2017-11-22 14:17

23781次阅读

债务人请求确认债务金额 法院是否应当受理?

注意!这13件事会让你无法贷款买房,千万

注意!这13件事会让你无法贷款买房,千万别做!

时间:2017-10-24 15:32

21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