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上榜!!!!
前两天我合同到期了,续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我发现合同不是很正规,好多内容没写明,尤其是工资待遇只写了“按规定”三个字。
单位还催着我快签字,也不给我留一份。我希望能多少加点工资,但被单位拒绝。
我提出给点补偿走人,但单位又说走人可以,没有分文补偿。请问法律对这些问题有什么说法吗?
那么
劳动合同续签 你了解了吗?
续签劳动合同的流程是怎样的?
续签合同我们究竟该做什么?
劳动合同续签工作中应注意哪些事项?
续签滴亲们请注意!
续订劳动合同,这6大问题要弄清
不然吃大亏
一、合同应一式两份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所以,签订合同是双方合意的表现,文本一定要给职工看清楚,并接受职工的异议,不能催促或立马签订,更不能误导、乘人之危。
合同签字生效后应该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注意:
有些用人单位却保管了双方的这两份合同,不给劳动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也是为了应付劳动部门检查,合同不给劳动者,目的是给其维权设置障碍。
二、条款必须齐全
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劳动报酬;
社会保险;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
其实就是要把双方权利义务明确下来,以便遵照执行。然而现实中,合同条款“缺胳膊少腿”,甚至是无效签订等等现象还是存在。当然有的单位这么做,纯属故意的,职工不得不防。
四、对报酬约定不明确的,有以下办法
你提到的工资“按规定”是什么规定?包括哪些?适用前提是什么?这些不明确就会给职工权益维护带来麻烦。
法律确定了这样的原则: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
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五、加工资也须协商一致
你希望增加工资无可厚非,但除非你们曾有约定,否则,加不加的主动权均在用人单位。现在你不愿意续签,单位也不能强求,故可按终止处理。
六、维持或提高待遇,员工不同意续订,可不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是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这一点你可能不清楚。
所以操作要讲策略,你应要求单位写明待遇,如果确实降低你报酬待遇的,你再走人单位就必须支付你补偿了。
温馨提示
小伙伴们,
除了上边六件事要关注,
遇到劳动纠纷时,
证据是灰常重要的啊,
必须做好以下续签管理工作:
拟定续签意向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的条款要注意说明以下几点,否则可能因为条款不明确而容易产生风险:
(1)表明公司愿意在维持原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
(2)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员工应就终止或者续订该劳动合同作出选择,并送达公司。
(3)如果该意向书中的内容未按要求书写,或者未在指定期限内回复,或者并非员工本人签名的,均视为员工本人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则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发出续签意向
《续签劳动合同意向书》拟好了,企业应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建议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出。最好当面直接通知,一式两联,让员工在单位留存的那一联上签收。
万一员工不愿意签收,可以现场录音录像,将《意向书》的内容向员工宣读一次,员工表明不愿签收,即可作为证据保存。
另一个办法是通过快递发送意向书给员工。不过注意事前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好送达条款,或者在员工入职时填写一个送达地址确认书,防止查无此人退件或拒收等情况。
回收续签意向
如果员工愿意续签,那就好办了,向员工发出续签通知并签收,约定“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人事部办理续签劳动合同事宜。如不能就续签劳动合同与公司达成一致,双方的劳动关系将于××年××月××日××时(下班时间)终止。”如此可避免员工未在规定时间内续签合同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如果员工不愿意续签,也好办,在原劳动合同期满前与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法律规定无需支付员工经济补偿。
如果员工未在指定期限内回复,那就可以根据上述《意向书》注意说明中的第三点,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合同终止,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0
据扬子晚报,恋爱期间,又是给钱又是买车,但痴情未换来真心,无锡男子李某最终将前女友告上法庭,要求返还恋爱期间赠予的巨额财务,他的诉求
2011年4月,李超入职A公司从事采购工作,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月工资为5500元。2013年8月14日,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同年10月底,该公司为李超出具
2001年以来离婚率持续攀升,本律师在对近些年办理的案件统计过程中,发现不少男女对《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存在或多或少原则性的误区,而这些
明明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可是,不少员工“被迫”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的相关待遇难道只能按照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待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旷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涉讼,法院对该解除理由的审查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劳动者是否有旷工的情形;二是用人单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