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3月26日,11岁的李童(化名)与父母在南昌市八一广场逛街,因李童父母临时有事,李童母亲便用手机扫码解锁一辆共享单车让李童独自骑车回家,途中李童逆行经过一路口时与汽车相撞身亡。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汽车与李童对本次交通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租车公司及时召回投放市场的共享单车,在共享单车车身喷注“儿童不准骑行”字样,李童父母将租车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承担李童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50%赔偿责任,共计866万元。
分歧
本案中共享单车公司是否对李童的死亡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存在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中未认定租车公司在本次事故中负有责任,故共享单车公司对李童死亡不承担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交通事故认定书只划分事故双方责任,不对第三人责任进行评判。本案中,租车公司未尽到安全提醒义务,应承担相应过错责任,但李童母亲帮助李童扫码解锁,且未尽到监护责任,存在重大过错,应适当减轻租车公司责任。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共享单车是租车公司在校园、地铁站点、公交站点、居民区、商业区、公共服务区等场所提供自行车共享服务,是一种分时租赁模式,租车公司与租车者双方之间是一种租赁合同关系。
首先,共享单车运行模式是网上实名登记,消费者同意租车公司的格式条款后,交付押金,扫码解锁方能骑行。作为出租方,租赁公司有提供保障出租自行车安全的义务,且应当设置相应警示标志,提醒“12岁以下儿童禁止骑行”。本案中租车公司未尽到相关提醒义务,故在本案中应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李童母亲用自己的手机为李童扫码解锁,存在重大过错。本案中与租车公司签订合同的是李童母亲,并非李童,故而租车公司对李童死亡承担侵权责任,而非违约责任。李童父母作为李童的法定监护人,不仅未尽到相应监护责任,反而帮助李童解锁,让李童独自一人骑车回家,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综上,笔者认为,租车公司作为出租方,在网上实名验证时即应禁止低于12周岁的客户租车,并设置警示标志禁止儿童骑行,同时租车公司还应加强投放市场车辆的监管、维护,及时收回问题车辆,保障车辆安全。家长也应加强监管孩子,制止未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
来源:河北法制网
0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唐正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制度,即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依法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定看起来简单,但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一些不同的理解,本文拟从法理的角度予以分析,厘清机动车一方无责赔偿的相关问题,与大家商榷。 1 无责赔偿的适用条件 (一)、无责赔偿的法律规定。关于无责赔偿制度,《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
【案例】 2017年4月,李某向郭某租下了其一个商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每月3000元,李某向郭某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4000元,共计4万元。2017年5月,A县法院公告告知李某其租赁的该商铺已于2017年3月17日查封,将对该商铺进行拍卖,并发出公告。 【分歧】 就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 一、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合同无
无证驾驶是危险的,一旦被交警逮到,面临的是罚款、拘留的处罚。但无证驾驶的后果并不只是这两种处罚方式那么简单,最麻烦的是在无证的情况下还发生交通事故。那么,无证驾驶带来的不利后果都有哪些呢? 1无证驾驶的后果 1、无证驾驶,会被罚款和拘留 无证驾驶,路上被交警逮到,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无证驾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所驾驶机动车的交强险和商业险均会拒赔,所有应承担的损失全部由驾驶人本人承担。即使保险公司在
转载自法律顾问工作室公众号。 “顾问律师费就像5块钱的停车费,再便宜都有人会觉得贵! 突然有一张罚单贴在你车上,让你交200元违章停车罚款的时候,你恨不得给自己一耳光,早知道给20元停车费也愿意! 当项目、公司出现问题,亏了几百万、上千万的时候才发现:那几万块甚至几十万的法律顾问费与损失相比真的很便宜、很划算,如大海一滴水! 可惜很多时候已晚。 正是,风平浪静方显律师功能,风吹草动,才显律师价值!” 以下来源于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订阅号,作者:谭灿、李瀚文 理由一: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有利于法
超龄未退,三种情形有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