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发布时间:2017-09-29 11:03:59

阅读量:192

  【裁判要旨】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清算义务人应当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情形,属于欺诈注销,构成侵权,侵权人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案情简介】

  甲公司设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曹某、孙某分别持股55%、45%,曹某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13年11月,该公司召开股东会,形成决议决定解散公司,并于同日成立由两位股东组成的清算组,曹某为清算组负责人。2014年1月,该公司清算组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销甲公司,申请书载明甲公司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清算组还一并提交了一份《清算报告》,该报告载明清算组于成立起十日内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并在相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具体债权债务清理情况为,公司库存资产300万元,收回债权0元,偿还债务0元,剩余资产300万元,全部为货币,曹某分配210万元,孙某分配90万元;至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清理完毕。曹某作为清算组负责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确认提交材料真实有效,明确声明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2014年10月,乙公司诉至法院称,甲公司向银行借款1000万元,乙公司为该笔债务提供了担保。借款于2013年9月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乙公司代其向银行偿还借款本息共计1100余万元。但是,乙公司向甲公司追偿时发现甲公司已被注销。经了解,甲公司的《清算报告》不实,公司注销时资产远不止300万元,两股东通过恶意注销公司逃债,损害债权人利益,要求两股东对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曹某、孙某抗辩称,赔偿范围应限于《清算报告》所载的300万元。诉讼中,曹某、孙某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清算组实际开展了清算工作,亦不能提交相关证据证明《清算报告》的真实性。

  法院生效判决认为,曹某、孙某未实际开展清算工作,属于《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的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情形,应当对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曹某、孙某作为公司原股东、清算组成员,不能提交公司注销时资产仅为300万元的证据,其关于赔偿应限于300万元的抗辩,不予支持。遂判决:曹某、孙某赔偿乙公司代垫款1100余万元及相应利息。

  【案例意义】

  清算义务不被投资者重视的另一表现是欺诈注销行为的大量存在,即从公司办理注销手续的依据材料来看,清算程序依法进行,但实际上清算工作并未依法开展。这带来的法律风险是,投资者有可能承担侵权责任。

  通过本案需要提示的是:

  1.公司解散后,清算义务人负有在法定期间内组织清算组依法进行清算的义务,如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该义务给公司及债权人造成损失的,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清算义务人的不当行为可以分为不作为与作为两大类,前者包括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后者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行为,即欺诈注销。

  3. 清算义务人存在欺诈注销行为的,应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来自网络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张莲治律师 有限公司注销中, 房屋买卖法律顾问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合同纠纷如何起诉

我国合同的种类比较多,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以及服务合同等等,而不管是哪一类合同,都是有可能产生纠纷的。而此时对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包括协商、仲裁以及诉讼。具体针对到买卖合同纠纷时,

时间:2017-09-29 10:45

249次阅读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签了合同,还能反悔不?

签合同是再也普通不过的民事行为,譬如买房合同;就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等,那么签了合同,还能反悔吗?这要具体看合同的条款,如果不存在法定可以反悔的情形,也可以反悔,但是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时间:2017-09-29 10:44

230次阅读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买卖司法查封房屋合同是否无效?

题述问题,司法裁判中一般认定买卖查封房屋合同为有效,并且依据《合同法》第110条之规定,买卖已

时间:2017-09-29 10:48

266次阅读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骗取房产用于抵押借款的抵押权人不属合同诈

  【审判规则】  行为人通过支付预付款与房屋所有权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并经房屋所有权人过户登记获得房产。而后,行为人将房产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借款,并将借款用于个人挥霍,致使房屋所有权人的房款与抵押权人出借的借款均无法追回,应认定行为人构成合同诈骗罪。行为人犯罪既遂的节点为房屋所有权人应被骗而办理过户登记,丧失对房屋的控制,故房屋所有权人为合同诈骗被害人。因抵押权人并非基于行为人欺骗陷入错误认识遭受损失,而是基于抵押合同关系遭受民事违约损失,故抵押权人并非被害人。  【基本案情】  一、基本案情  被告

时间:2017-11-22 14:16

12268次阅读

有限公司注销中,虚假承诺,股东应对公司债务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欠债人的以下8种财产,法院也不能动!

  有道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实际上,遇到大金额的借贷,不还或者不能及时还贷的情况实在不在少数。当我们遇到老赖时,寻求法院依法制裁是基本常识,我们都知道法院可以通过冻结或拍卖欠债人的资产来向债权人还贷。但你知道吗,法院也不是对欠债人所有的财产都有权处理。根据最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第5条规定,欠债人有以下8类财产,法院也不能动!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比如:衣服、家具、餐饮厨具等。所以说,“砸锅卖铁”还钱也不过是一句空话,还得看自觉。

时间:2017-11-22 14:16

23787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