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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房产证被哥哥拿走不还,弟弟该咋办?

发布时间:2017-09-25 11:09:20

阅读量:162

  >>>>

  身份证和房产证被哥哥拿走了

  依照父母的遗嘱,小儿子继承了房产。但大儿子颇为不满,擅自进入弟弟家拿走其身份证、房产证。

  杜先生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杜先生为方便照顾老人,一直和父母一起居住。几年前,杜先生的父母立下遗嘱,去世后将其名下的这套房产留给小儿子杜先生。父母去世后,杜先生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杜先生的哥哥觉得房子给了弟弟不公平,就隔三差五地找杜先生大闹一场。今年8月初的一天晚上,杜先生下班回到家,发现哥哥竟然在他家里。这时他才想起,以前为了哥哥过来看父母方便,他便把家里钥匙给了哥哥,父母去世后他一直没有换锁。跟哥哥吵了几句之后,为不发生更大的争执,杜先生就到朋友家借住了一晚。

  第二天上午,杜先生回到家中,发现哥哥已经走了。为防哥哥再次进到他家,他让开锁公司过来换锁,可当开锁公司工作人员要检查他的身份证时,他才发现放在抽屉里的身份证和房产证不见了,遂赶紧给哥哥打电话。电话中哥哥承认,是他拿走了杜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杜先生好话说尽,哥哥就是不还。

  “哥哥擅自进入我家的行为算非法侵入住宅吗?哥哥未经过我同意拿走我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违法吗?我应该怎么办呢?”杜先生提出了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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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哥的行为如何定性

  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职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通知》第六项规定:“非法管制、非法搜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以强制方法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无权进行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个人,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予立案: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致使他人无法居住的;5.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就本案来说,房屋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杜先生,杜先生已办理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登记在杜先生名下,杜先生是该房屋的合法所有人。杜先生的哥哥未经杜先生同意擅自进入杜先生家,并且拿走他的身份证和房产证的行为是非法行为,但是杜先生哥哥的行为尚未达到法定的刑事立案标准,不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自己家里或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近亲属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本案不能确定杜先生的哥哥“入户”的目的是为了实施盗窃,还是临时起意拿走身份证、房产证。另外,杜先生的哥哥盗窃的是身份证、房产证,其不具有财产价值,只是一种证件,同时,杜先生与其哥哥又是近亲属关系。所以,本案不宜认定为盗窃罪。

  >>>> 如何有效解决问题

  因杜先生与其哥哥是亲属关系,专家建议杜先生可以先找到所在地居委会调解解决。如不能达成调解协议,且其后若其哥哥继续经常非法侵入杜先生家闹事,杜先生可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哥哥进行治安处罚。

  另外,杜先生可以先找家里亲戚或者其他中间人做哥哥的工作,劝哥哥归还其身份证和房产证。如哥哥拒不归还,杜先生还可以到相关部门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来源:河北法制网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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