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遇到“零首付”或“低首付”的情况,即不花钱或只花很少的首付,便可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完成购房。不过法律界人士提醒,“零首付”购房暗藏风险,购房人应当小心提防。
李某在市内庐阳区购买了一套房子,开发商打出“零首付”口号,主动借给其8万余元。还款期限到了,因无力归还,开发商于今年“五一”后将他告上法庭,索赔近 20万元。辽宁青松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金海表示,合肥这起诉讼是“零首付”购房暗藏风险的典型案例,最重要的一点,“零首付”购房并不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采用“零首付”购房的消费者,肯定是要从银行贷款的客户,如果开发商擅自采用“零首付”,没有严格依照国务院规定首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 30%、二套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的政策要求,违背了国家政策。同时,由于贷款人没有实际交付首付款,无法真正地拥有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银行发放贷款,必然会增加银行贷款的风险。
“零首付”并非不用购房者支付首付款,其本质是由开发商或房产中介通过垫付,或者是虚拟抬高房价,多从银行贷款的方式来获得首付款。此间开发商和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也可能存在法律争议,当事方甚至因此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建议消费者不要“零首付”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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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离职时工作交接没完成产生争议 郎某与所在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郎某每月工资13000元, 双方约定郎某办理工作交接后, 公司先支付4000元, 对于剩下的9000元工资,于几个月后支付。 后因公司未支付余下的9000元工资,郎某申请仲裁。 单位辩称郎某在收到4000元工资后,拒不交接工作,且有多名员工目睹其侵占公司财产,把公司打印机等财物带走。此外,公司还认为,郎某拒不办理工作交接导致公司无法正常运营,已造成严重损失。因此,公司扣发其工资作为赔偿。 员工离职时工作交接没完成,
合伙企业散伙后债务如何承担?合伙债务可以由一个人承担吗?孙某等三人合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件中主观方面的一种心理状态。根据刑法规定,过失犯罪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
值班是否需付加班费? 值班是指单位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临时安排或根据制度安排与劳动者本职无关联的工作;或虽与劳动者本职工作有关联,但值班期间可以休息的工作,一般为非生产性的责任,如看门、接听电话等。 加班和值班虽然都为用人单位提供了额外劳动,但两者的性质是不同的。 认定加班还是值班,主要看劳动者是否继续在原来的岗位上工作,或是否有具体的生产或经营任务。在原岗位上具有生产、经营任务的是加班,反之是值班。 所以,劳动者根据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的,不能主张加班费。但可以根据单位的规章制度享受相应
【案例】 2017年4月,李某向郭某租下了其一个商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每月3000元,李某向郭某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4000元,共计4万元。2017年5月,A县法院公告告知李某其租赁的该商铺已于2017年3月17日查封,将对该商铺进行拍卖,并发出公告。 【分歧】 就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 一、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合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