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
原告:皮某,女,汉族,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人,出生日期:1977年4月24日,身份证号码:36242419xxxxxxxxxx,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道333号xxxxxxxxxx。
被告:蔡某,男,汉族,出生日期:1965年6月20日,身份证号码:36223219xxxxxxxxxx7,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振兴大xxxx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2、婚生小由原告抚养,被告每个月承担2000元抚养费教育费。
3、请求法院将南昌县莲塘振兴大道333号正荣大湖之都的一套房子判给原告。
4、被告一次性给予原告80万。
5、其他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被告享有和承担。
6、本案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00年4月原、被告相识,后在一起同居,2002年12月23日生一男孩蔡某甲(在南昌县一所中学读书),2007年10月7日补办婚姻登记手续。婚后夫妻感情一直不好,被告经常因家庭琐事凶骂原告,2012年5月原告已有数个月身孕,被告为家庭琐事与原告发生争吵,将小孩气死在肚子里,特别是在2014年2月份被告在赣州办厂后,长期与另一女子以夫妻名义进行同居,被原告知道后便对原告更加凶狠,使原告无法忍受。原告于2014年起诉至南昌县法院,后原告念及夫妻感情,所以原告于2014年7月28日撤诉。但被告事后反悔,没有丝毫悔改之意,继续对被告进行打骂。
现在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再无和好可能,故依据法律规定诉至该院,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解除夫妻关系。
此致
南昌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15年10月20日
0
案情一原告:程克。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作为商品房买卖
生活中停车真是个极不容易的问题,有些路段设有具体的标志或标线的,违反了交通规则是不仅要罚钱还要被扣分的。下列情况下,不但要被罚款,而且要被扣分和罚款。 1禁止停车的标志 ◈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此标志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 ◈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如果在设置了此交通标志的路段停放机动车,将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处罚。 2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 ◈表示在限定的范
判令上列被告向原告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买了车险就高枕无忧了么? 然而并不是这样…… 保险这门道说浅也不浅, 许多老司机对此也并不十分清楚。 以下“六不要” 新老司机统统要知道~ 车险六不要,千万不要碰 1不要以为12万元以下交强险都可赔 按照现行交强险规定: ➢ 在被保险人有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2000元; ➢ 在无责的情况下,医疗费赔偿的限额为1000元,死亡伤残类的限额为11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为100元。 也就是说,交强险的赔偿是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