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与丈夫王某结婚七年,孩子已经五岁了,孩子从出生就多病,还做了两次手术,我也没有任何收入,但是丈夫对我们却不管不问,外出打工一去就是一年, 从来没有给过我和孩子生活费,凭我自己的能力现在无法抚养孩子,孩子还一直在看病,并且还要上学。但是我现在还不想离婚,请问我可以不要求离婚直接要求丈 夫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王某
答:《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三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你可以不请求离婚,直接请求丈夫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但是应该以孩子的名义请求,你可以作为法定代理人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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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被告双方于1996年5月间在一酒店认识,不久,原告即带被告到自己的宿舍住宿。同年6月间,被告辞去工作,也经常到原告宿舍与原告同宿。在此期间,原告对周围人介绍说被告是其
郭某与丈夫李某本系大学同学,因为志趣相投有了深厚的友谊,之后顺理成章成了恋人。虽然感
1998年6月,青岛市民程某(男)与高某某(女)结婚,两人都是事业型,生活独立。结婚时两人书面约定:婚后的收入除生活必需品外,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两人婚后生活甜蜜,儿子出生后,高某某毅然放弃工作,在家照顾幼子和多病的婆婆,而程某则一心放在事业上,收入激
立遗嘱是公民的一项私权行为,表现为公民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公民可以在遗嘱中自主决定其遗产承受人,承受人既可以是其法定继承人,也可以是国家、集体或其他公民(此类遗嘱在法律上叫遗赠)。当然,遗产承受人有权按照遗嘱接受或放弃遗产。 然而,遗嘱何时生效,遗产承受人什么时候可以接受或放弃遗产?会不会过了一段时间,就不能接受遗产了?生活当中,不少人都对此存有疑问。 对于一个形式上完备,内容确定的遗嘱在遗嘱人死亡时生效。但遗嘱生效后,并不表明遗产承受人在任何时候均可不受阻碍地行使其继承权利。 遗嘱继承在本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