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害怕受罚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出租车司机不仅辱骂民警,并在驾车逃离时将民警带倒在地,致使民警身体皮肤大面积擦伤。8月29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现年38岁的贾某,系江苏省南通市人,中专文化,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今年7月12日中午11时许,贾某接到一个“滴滴打车”的订单,便将出租车停在南通市兴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前准备载客。由于此处明令禁止上客,候机楼派出所民警陆某、韩某见状便上前执法纠违。民警韩某劝离准备乘车的旅客,告知其可搭乘出租车的地点,同时,民警陆某则向贾某解释航站楼门口不能停车载客,请其不要逗留尽快离开。
眼见乘客被民警劝离,贾某情绪激动起来,开始辱骂民警。民警见状便要求贾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这下贾某慌了神,担心受到处罚会导致第二年保险费用上涨。于是,他不仅拒绝出示证件,还突然猛踩油门打算逃离现场。此时,陆某正双手抓住车子左侧窗户,因速度很快,陆某随着车子向前跑了几米便赶紧松手,之后被汽车惯性带倒在地,陆某的制服、皮鞋以及手机等物品遭到不同程度损坏,左手、右手前臂、右腿膝盖大面积擦伤,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尽管通过后视镜看到警察摔倒,贾某不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驶离现场。然而,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刚开到机场路上,贾某就被警察拦下抓获。到案后贾某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取得被害民警的谅解。
通州法院审理认为,贾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适用缓刑。
来源: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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