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发布时间:2017-09-12 10:13:36

阅读量:268

  一、施工单位下设的项目部,项目经理在对外借款的合同上加盖的是项目部资料章,那么债权人是向项目经理个人要求偿还借款,还是要求施工单位偿还借款呢?

  二、案情

  太公司和国本公司中标取得江峰公司发包的星海·时代花苑项目。嗣后,眭某、徐某与陈某签订的《借款协议》载明了眭某、徐某共同承接涉案项目、垫资施工的事实,陈某对眭某、徐某是涉案项目实际施工人的事实是明知的。眭某、徐某在该借款协议中加盖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现陈某就该借款提起诉讼,诉中、该借款债务应否由国本公司、中太公司承担连带而争议。认为:

  三、最高院意见

  关于国本公司、中太公司是否应对眭某的借款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的问题。诉争《借款协议》是由出借人陈某与借款人眭某、徐某签订,协议落款处借款人栏由眭某、徐某签字并加盖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具有特定用途,仅用于开工报告、设计图纸会审记录等有关工程项目的资料上。尽管诉争借款用于涉案工程,但借款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对外借款不是对涉案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借款协议》也不属于工程项目资料,故在《借款协议》上加盖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超越了该公章的使用范围,在未经中太公司追认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借款协议》是中太公司的意思表示。再结合中太公司和国本公司未参与《借款协议》的签订、协议上未加盖国本公司公章以及出借人陈某对眭某、徐某借用国本公司和中太公司的资质施工是明知的事实,应认定诉争借款是眭某、徐某的个人债务,陈某要求中太公司和国本公司对诉争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缺乏依据。江苏高院意见不属于司法解释,不能作为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依据,且本案也不属于该意见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陈某援引上述意见主张本案二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不予支持。务观点:

  三、律师意见

  在工程实践中,经常发生实际施工人利用承包人的项目部公章或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签订材料采购合同,用于工程的施工需要。甚至有一些实际施工人利用承包人的项目部公章或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进行民间融资签订借款合同。在此情形下,承包人是否应当对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承担责任呢?关键在于实际施工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过失或被代理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法律行业,代理行为的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表见代理成立的主观要件是相对人不知行为人所为的行为系无权代理行为。如果相对人出于恶意,即明知他人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表见代理不能成立。在上述案件中眭某、徐某与陈某签订的《借款协议》载明了眭某、徐某共同承接涉案项目、垫资施工的事实,据此可以得出陈某明知眭某、徐某为无权代理仍与其实施民事行为,因此表见代理不能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述判例中明确认定,诉争《借款协议》是由出借人陈某与借款人眭某、徐某签订,并加盖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具有特定用途,仅用于开工报告、设计图纸会审记录等有关工程项目的资料上。尽管诉争借款用于涉案工程,但借款合同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实际施工人对外借款不是对涉案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借款协议》也不属于工程项目资料,故在《借款协议》上加盖中太公司项目部资料专用章超越了该公章的使用范围,在未经中太公司追认的情况下,不能认定《借款协议》是中太公司的意思表示。再结合中太公司和国本公司未参与《借款协议》的签订、协议上未加盖国本公司公章以及出借人陈某对眭某、徐某借用国本公司和中太公司的资质施工是明知的事实,应认定诉争借款是眭某、徐某的个人债务,陈某要求中太公司和国本公司对诉争借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缺乏依据。索引:

  四、案例引用

  (2014)民申字第1号,陈某与国本建设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万兆红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有哪些?

  生病是每个人一生当中都无法避免的生理现象,因为生病就会有种种不方便,所以我国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中也对于生病职工做出了特殊照顾,并强制单位实施。下面就和小编一起了解一下规定的具体内容。  国家劳动法病假规定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任何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时,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也就

时间:2017-11-22 14:17

13988次阅读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工程合同这样签,税务风险会不会小些?

  导读:“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企业管理的规范性将直接影响到企业税负水平。作为业务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内容对税务风险的防范尤为重要。下面是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四个方面,值得一看!素材来源:隧道股份  一明确合同价格条款  增值税为价外税,应当在合同中就合同价款是否包含税金做出明确约定,避免后期产生争议。  具体约定形式:  本合同及其他补充文件中所指“价款”或“价格”,如无特别说明,均指含税价格,包含增值税税款及其他所有税费。  二明确有关税务信息条款  在合同中,应当就纳税主体信息、应税行为种类及范围

时间:2017-11-22 14:16

11334次阅读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卖方开具发票是否构成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司法实践中,买卖双方因发票问题产生的纠纷并不少见,在这其中常常会出现买受人提出付款前应先开具发票的抗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从相关规定来看,卖方负有向买方开具发票的义务,而且从商业实践上看,由卖方先开具发票,再由买方付款似乎已经成为行业规则。由此,有些买方认为给付发票是付款条件,卖方不开具发票的同时买方有权抗辩其履行付款义务。那在实际上,卖方开具发票是否构成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

时间:2017-11-22 14:16

23731次阅读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如何在路边停车不被贴罚单?

  生活中停车真是个极不容易的问题,有些路段设有具体的标志或标线的,违反了交通规则是不仅要罚钱还要被扣分的。下列情况下,不但要被罚款,而且要被扣分和罚款。  1禁止停车的标志    ◈表示在限定的范围内,禁止一切车辆临时或长时停放。  ◈此标志设在禁止车辆停放的地方。  ◈禁止车辆停放的时间、车种和范围可用辅助标志说明。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如果在设置了此交通标志的路段停放机动车,将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某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进行处罚。  2禁止长时间停车标志    ◈表示在限定的范

时间:2017-11-22 14:17

18261次阅读

项目经理对外借款盖项目部资料章,借款公司要还吗?

如何编制绩效考核方案?

  一、编制绩效考核方案的思路  2014年以来规范实施的PPP项目,大部分还处于识别筛选阶段、准备阶段或者建设阶段,目前进入运营期的项目还不多,受传统模式“重融资、重建设、轻运营”的思想影响,PPP项目各方参与者对项目执行阶段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的研究还不够。政府方应加强PPP项目绩效考核体系研究和建设,通过对PPP项目绩效考核和结果的运用,一方面能够为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付费支出、客观评价PPP项目目标实现情况、项目效果和效益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能实现监督社会资本方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促进政府方维护

时间:2017-11-22 14:17

11386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