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一般可以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了解了合同纠纷发生的成因,就可以在签订合同的各个阶段发现细节,尽量争取避免合同纠纷,下面详细说一下合同纠纷一般由哪些原因引起。
1主观成因
这个很好理解,就是一方主动不想好好履行合同,变卦了,合同本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既然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那么、按合同履行义务应当是毫无疑问的。然而,合同签订后,一方当事人可能会因为种种出于为自己考虑的原因而主观上不想履行或不想完全履行合同。例如,二手房交易双方签定了二手房买卖的合同之后,房产市场又继续大涨,房东眼见如果仍按合同规定的价格交给买方,就会少卖很多房款,于是,房东就想提价或毁约,或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不履行合同。买方则不同意,坚持按事先规定的价格购买,双方就这样起了纠纷。主观原因往往引起违约行为,再由违约行为导致纠纷的产生。可见,主观原因虽然由买卖双方其中一方的主观原因决定,但是背后往往有客观因素改变导致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方面考虑合同所涉及到的市场背景环境,争取在合同中尽量多的规范由市场变动引发的变数成本,以增加合同一方的违约成本,从而保证减少合同执行过程中纠纷发生。
2客观成因
一项合同,从订立到履行完毕,往往经过一个较长的过程。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客观上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按约履行,由此引起纠纷。这里所指的客观方面的成因,指由非合同当事人主观意志所导致的,而是因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环境政策等发生变化而导致的。例如,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双方当事人对不可抗力的范围,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是否采取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可抗力是否已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的看法上不一致,因此而起纠纷。再如,由于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未考虑周全,致使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履行标的不明确,容易产生歧义而双方对歧义各有理解等情况,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就会引起纠纷。为避免发生这样的纠纷,就要求双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一是对可能出现的不可抗力做出约定,以免发生时引发双方纠纷,另外在合同履行环境,标的要求上一定要树立明确的规范要求,力争排除歧义的选项,以保证合同能够顺利履行。
一项合同纠纷,有时由单纯的主观原因或客观原因而引起的,有时则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合同纠纷、归根到底是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意图相违背的,除非是一方当事人有意欺骗对方当事人借纠纷而企图获利,那就涉及到合同诈骗的情况了,大部分合同在履行,甚至终止时发生纠纷是在所难免的。重要的一是怎样在合同订立之时就签订避免发生合同纠纷的事项,二是在发生纠纷之后如何能行之有效地去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