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34%,意味着对重大事项的否决权
小股东只要持有34%的股权,大股东就不能肆意妄为了。对七件特别决议事项就能行使否决权了,只要我不同意,大股东休想修改章程、增资减资、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和解散。对于上市公司,反收购而言,34%的持股比例,意味着安全防火墙。
二.51%,意味着控股权
一方超过51%意味着,我自己就可以决定一般事项了。因为对股份公司而言,一般事项(非特别事项),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注意:1.过半数,是超过半数,不是半数
2.是表决权过半数,而非人数过半数。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是资本多数决,表决权和出资比例挂钩,而非按人头表决。
三.67%,碾压一切的比例!
在公司内,大事称之为“特别事项”,一般而言包括以下七件:①修改章程②增加注册资本③减少注册资本④合并⑤分立⑥解散⑦变更公司形式。以上七件事,公司生死存亡啊!所以,过半数的简单多数不行,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才行。一方(或一致行动人)超过67%,一切无悬念,可以肆意碾压小股东了!
四.10%/十分之一
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注意只是提议,就是一举手,说,咱们开会吧,因为有涉及股东(大)会职权的事项。同时,在董事会、监事会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召集职责时,有权自行召集主持该次股东(大)会会议。
五.股份公司中1%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有限公司任意股东均可启动代表诉讼,股份公司中对股东的持股时间和持股比例均有要求。
六.股份公司中3%
持股3%以上的股东有权提交股东大会议案,将自己的想法提交股东大会决议。
0
导读:交警部门对肇事电动车属于机动车的认定,系从行政管理角度所作出。但因实践中保险企业不予为该类所谓机动车办理交强险,所以,导致无法投保交强险的后果并非投保义务人主观意愿所致,该种状况不具有可责难性,故投保义务人亦不得因此而加重责任。 【案情】 2015年12月5日8时10分许,长白环卫所保洁员刘某驾驶其所有的两轮电动车检查路面清扫保洁情况。当其行驶至沈阳市和平区仙岛南路长白三街西侧时,与步行至此的赵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赵某受伤的后果。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委托鉴定机构对本起事
裁判主旨违约金条款是合同主体契约自由的体现,除具有对违约行为的惩罚性和对守约方的补偿性功能之外,还应体现预先确定性和效率原则。约定违约金降低了发生纠纷时合同主体的举证成本,使合同主体在订立合同时即明确违约后果,从而做到慎重订约、适当履约,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依法、审慎、适当。 案例索引《西宁凯达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陈险峰股权转让纠纷案》【(2016)最高法民终20号】 争议焦点人民法院对约定违约金进行调整应掌握的原则以及如何进行调整? 裁判意见最高院认为: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
部分成功案例
房产作为家庭大宗消费品,其在交易、使用、处置等环节涉及到的权益关系众多,易产生各种纠纷。由于本身资产金额较大,且涉及到的权益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往往较为专业,作为普通消费者很可能会不经意间陷入到纠纷之中。处置不当,还会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在此,我们整理以下案例,供读者参考。 案情简介 楼盘销售广告内容是否具有合同效力 某公司宣传广告的“项目介绍”中称“物资城内主路宽18米,辅路宽16米,完全可以容纳各种型号的大货车自由进出,经营户大可不必担心由于过道过窄无法装卸货物”;在商业广告的首页最下方注有一行
转自:法律图书馆 来源:中国妇女报 出于购房资格、银行信贷政策、税费成本等原因考虑,现实中父母子女之间约定,一方以另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并将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借名人实际享有房屋权益的情形十分常见。但随着房屋价值的高涨及社会财产观念的变化,这种家庭亲人之间借名买房的情况也凸显出越来越多的法律风险。 无借名买房协议,父母的产权人身份难证明 姜先生系姜父的独子。姜父称,在2003年,考虑到将来可能征收遗产税,其以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以其子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买一套房屋,并将房屋产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