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案情:
被告人罗某因工作纠纷,在泉州闹市区湖心街用一把铁锤将李某往头部击打十多下,致李某死亡。被告人罗某随后逃窜到福州被抓获并押回泉州。
审理过程: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经开庭审理,被害人要求法院从重判处被告人罗某死刑。中级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闹市公然伤害一人致其死亡,而且被害人与其并没有任何法律纠纷,情节恶劣。以被告人罗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
宣判后,被告人肖某不服,上诉到福建省高级法院。其家属慕名到蔡文明律师,委托蔡主任担任该案二审辩护人。
二审期间,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两次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二审终审判决:
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蔡文明律师在重大刑事案件再一次取得良好辩护效果,获得当事人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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