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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某侵权案:不该背的锅不能背

发布时间:2017-08-30 13:41:48

阅读量:312

  龚某侵权案:不该背的锅不能背

  原告李某诉称,2014年1月27日晚,原告因邻里纠纷找被告龚某理论,但被告完全不听原告辩解,从家里拿了一根塑料管就开 始打原告并用脚踢原告的腿,原告疼痛呼喊,后小区保安过来调 解,原告也报了警。原告左腿肿大手臂瘀青一直卧床至2月7曰,后去医院 诊治无好转检查为左膝关节交叉韧带撕裂。11月经鉴定为十级伤残。要求被告龚某赔偿各项损失78万。

  被告龚某辩称,原告患有精神分裂症,原告所称受伤是被告用塑 料管打伤所致,完全没有事实根据,是其被害妄想症的表现。事 实上,原告曾多次无故辱骂、谩骂被告,还碰坏过被告家的门, 但是基于原告的精神问题,被告对原告一再忍让,一再宽容,如 今还被原告告上法庭,被告才是真正的无辜受害者。

  被告代理人詹翠霞律师指出:原告诉称没有事实根据,询问笔录和报警经过都能证明双方当天没有打架,原告受伤与被告没有关系,被告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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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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