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面临诸多风险,民商事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虽然面临人身风险不如刑事风险大,但却面临极大的经济风险。民商事律师执业过程出现的风险越来越多。甚至有这样的说法:“打错一起官司,律师赔得倾家荡产”。
民商事律师执业法律风险主要是指经济风险,即民商事律师在办理诉讼及非诉讼业务过程中,因自身行为给委托人、相对利益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利益造成损失而应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主要因自身过错行为或者案件本身的复杂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当事人利益受到损害、或者当事人的要求未得到满足,主要表现为:(1)工作失职造成当事人损失的赔偿。例如因写错诉讼主体等耽误了诉讼时效,或因过失错过了上诉期、泄露商业秘密、遗失重要证据等。(2)对法律问题理解的偏差,造成错误。比如诉讼请求不当、举证错误、越权代理、延误诉讼期限等。(3)专业水平欠缺,不可能全知全能,造成风险。例如对案件性质的判断出现偏差、为企业提供法律意见不当或错误等等,当事人完全可能以此为由要求律师退还代理费和赔偿损失。那么,民商事律师如何防范执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呢,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防范措施。
第一,做好收案审查,将风险防扼杀在摇篮中。民商事律师执业的风险同其他律师执业风险一样来源于律师业务,而收案是律师从事某项业务的第一步。在业务受理之前,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就做好对拟受理业务产生风险的可能性、风险可能性大小、所产生的风险和基本的风险回避措施做出评估和判断。在评估和判断过程中,就把那些易产生风险、风险防范措施比较难执行的案件排除在外,不接收此类案件,亦是最大的防范。这样铲除了风险存在的土壤、将民商事业务风险扼杀在摇篮里及萌芽状态。
第二,签署风险告知书,充分告之风险。司法实务中,许多律师与客户发生纠纷大多是由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收案和办理业务过程中没有充分、及时地告之客户所托业务的性质和法律后果,或者已经告之客户但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告诉了客户风险而产生的。鉴于这种情况,民商事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应当充分、及时地告知客户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并以书面形式告之客户有关事项的性质和法律后果,以最大程度地避免因此而产生纠纷。
第三,不接收客户的证据或法律文件原件。律师在办理民商事业务过程中遗失客户证据或法律文件的,既是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的严重行为,又是导致客户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主要诱因,还是造成民商事律师执业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而回避有可能丢失客户原件产生的风险是非常简单的事情,只需要相关律师在办理业务时坚持证据和法律文件的原件全部由客户保管这一原则,不接收及保管客户提交的原件,就可以完全避免因遗失证据或法律文件所引发的执业风险。
第四,充分利用集体分析讨论,以团队的智慧规避执业风险。在办理民、商事业务、特别是办理重大疑难民商事业务过程中,应当集思广益、利用团队的智慧对经办律师难以把握或在处理上有不同看法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并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提出解决方案,或者虚心向民商事领域资深律师或者专家请教。这是充分利用团队的智慧来规避法律风险。
第五,对出具结论性法律意见进行复核。民商事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最常见的方式就是出具《法律意见书》等结论性法律意见。在现阶段,有关规避法律意见书的风险最为行之有效的办法就是在律师事务所内部进行复核。其具体实施步骤是:先由具体办理民商事业务的律师制作结论性法律文件的初稿、并提出疑难要点及争议焦点,再由律师事务所的业务部门进行全面复查,最后经律师事务所权利机构复核无误后,方可出具正式的结论性法律意见。这样做的好处在于既有效地把律师从事民商事业务的经济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同时还表现出律师事务所对客户绝对负责的工作态度,以及充分展现集体团队的力量。
第六,加强卷宗档案管理,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办案规范制度。律师的执业风险多产生于案件办结以后,尤其是民商事律师业务所产生的经济风险许多发生在业务办结之后。那么,在业务结束之后如何评判律师工作是否存在过错、应在多大程度上承担过错责任的标准是什么呢?是民商事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中是否按照律师行业的通行标准和业务水平达到了“勤勉尽责”的要求。而如何确定律师达到了勤勉尽责要求,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律师办理民、商事业务的卷宗档案。所以,要回避民商事律师在办理业务过程的的经济风险,就必须加强律师业务卷宗档案的制作水平和管理,遵守律师事务所的办案规范流程。
第七,律师事务所严格把握好审核关。律师事务所负责收案审批工作者,在审核律师与委托人签署的委托合同时,应当进行严格审查。看有无签署风险告知书,看律师收费是否符合行业收费标准,看是否是不符合风险代理的案件进行了风险代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在律师结案归档时又是审核的关键一步,看律师手续备案是否齐全,归档是否规范等。这样可以有效地帮助民商事律师及其他律师在疏忽或漏洞的问题上规避执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此外,民商事律师还有一种防范执业风险方式是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业属于一个风险比较大的职业,购买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已成为世界各国律师界的通行作法。律师执业责任表现形式是多样的,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主要针对律师在民、商事业务中的经济风险而设立。不足之处是我国保险业对律师执业责任险种规定比较单一,无法完全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的经济风险回避问题。所以要求律师自身多加法律风险防范。
律师的执业风险及其防范问题成为广大法律界人士、尤其是律师们关注的焦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中国的法治化程度不断加深,律师在以法治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但是,律师的执业风险也越来越大。为此,应当高度重视、认真分析研究律师的执业风险及防范问题。相信民商事律师在充分重视法律风险及防范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甚至杜绝执业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来源 | 法律职业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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