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在路上哪有不挨刀,违章罚款都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城市交通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一不小心闯了红灯,6分就这样给飞走了,12分远远不够。所以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总有这么一批人专门替人销分,从中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1分能卖到两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特别是现在新交规出台,12分动不动就没了,黄牛党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这样长期以来,对于车主来说,分数可以都是12分,无论你扣了多少分,只要有钱,黄牛定会想方设法的帮你解决。这样一来,交规对于驾驶员失去了约束性,因此交警部门在这方面也进行严厉打击,新交规规定如下:
第一次替人销分被发现,并从中谋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暂扣6个月驾驶证,罚款1000-2000元。
如果第二次发现,将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5000元罚款,直接吊销驾照,5年内不能重考。
在处理违章的时候会严格核对违章时开车人的照片和来处理违章的人,看是否同一个人,确保是车主亲自处理,若不是车主本人处理。
那么现在就真的不能销分了吗?其实还是可以的,国家的交通法规规定:一辆车允许三个人进行销分的,也就是说你可以拿你家人或者朋友的驾驶证去代扣分,要记住,一个驾照最多可以给三辆车代扣分,而一辆车最多可以用3本驾照代扣分,而且不能存在利益关系。
有的朋友会问,一次性扣的12分能用两个驾驶证来销分吗?答案肯定是不可以的。因为一次违章不可能是由两个司机造成的,道理上是行不通的。
如果你的驾驶证12分被扣完了,是可以通过再学习重新拿回来的。
首先,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然后再进行考试,考试通过了,12分就能重新拿回来,才可以开车上路。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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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答复 (2008年11月17日,(2007)行他字第20号)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鄂高法[2007]鄂行他字第3号《关于公安交警部门能否以交通违章行为未处理为由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所需提交的单证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发放条件作了明确规定:“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