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问:如果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己的车被盗了,然后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算车主的还是偷车贼的?
按理车子被盗第一时间报警警察备案,不用车主赔,但是有的车辆被盗车主还不知情,由公安机关调查和交警协调由保险公司来赔偿,当然车主少不了麻烦和出钱!但是曾经又一个经典案例上了央视,一车主车子没开保险也到期没办,放在楼下停车位被盗,车主报警后一个月警察找上门,询问车架子号和发动机号,告知车子找到了颜色和车牌被换了,车子在公路撞死了一位老人司机跑了,根据车辆登记信息找到车主,后来法院判车主赔偿死者家属十几万,理由车辆没有保险。车主不肯上诉但是法院泄露车主信息死者家属天天到车主小区及单位拉横幅哭闹导致车主无法在单位正常工作和家庭生活,没有办法只得赔偿死者家属十余万!由第一受害者赔偿第二受害者的经典案例,当时在场的律师表示此案严重不公!但对对方家属无奈,谁让法院第一次判决严重不公导致二审翻案但依然赔钱的后果!
法律条文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明确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公安部门建议:车辆被盗后,及时办理报案手续务必保留事故现场,并在24小时内向公安刑侦部门(110)报案。
也就是说,车被盗后,及时报警,公安立案,则车主无责,肇事者负全责。
被盗后若未报警,那么车主有责。具体是主责还是次责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赔偿问题要依据交警事故科的责任认定书和需要赔偿方的证明(例如自己的修车发票、对方的医疗手续与发票)而定。
法官特别提醒:无论自己有责、无责都绝对不要垫付。等治疗(受伤)完成后,后期赔偿项目均有证明,能够算清楚总花费的,与保险公司一起,负担相应费用即可。(保费够则自己不用出钱。超出保费,自己要承担超出部分。)
来源:网络
0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直是劳动法领域的一个难题,争议也不断。抛开争议问题,我们今天讲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
不少民事案件在具体审理的过程中都需要当事人注意其中的诉讼时效问题,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来讲,同样也是需要注意这个诉讼时效的。要是当事人超过了诉讼时效起诉的话,那么就会丧失胜诉权。法律咨询:那么这个财产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究竟是多久呢
当事人双方发生借贷关系时,债权人通常会认为只要债务人提供了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自己的债权就有了保障。其实不然,司法实践中即使存在有效的抵押担保,债权也不必然能够实现。而他项权利证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债权额、债权范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就是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的问题。究竟是以抵押登记为准,还是以合同约定为准?下面就两个不同的案例展开讨论。 【案例1】:抵押登记的抵押权利价值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限额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公司)申请执行与湖南成城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城公司
案情一原告:程克。被告:中瓯地产集团温州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瓯房地产公司)。中瓯房地产公司为销售楼盘,发布了宣传广告、售楼书并设置样板房,宣传广告、售楼书上显示该楼盘东面配套五星级酒店,楼盘内配置五星级会所等。程克为购置商品房与被告某房开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定协议书》,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约定双方必须于5日之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该《商品房预定协议书》第五条约定:双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作为商品房买卖
被告人汤少强,男,1975年3月21日出生于安徽省颍上县,汉族,小学文化,农民,住颍上县。因涉嫌犯保险诈骗罪,于2016年9月18日被颍上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23日经颍上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