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出售房屋,债权人知晓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房屋买卖合同,债权人的主张是否能得到支持呢?
2013年9月,陈某向张家港某银行借款400万元,借款期限到2014年6月。借款到期后,因陈某未按约归还借款本息,银行向法院起诉陈某归还上述款项。法院判决后,陈某未履行判决,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裁定中止本次执行程序。
2016年底,银行得知陈某与其亲戚钱某于2013年10月30日签订了一份《存量房买卖契约》,该契约约定陈某将其所有的一套建筑面积为200多平方米的房屋卖给钱某,转让价款为150万元,并办理了相应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银行认为该房屋位于张家港市市中心,陈某在向银行借款后以远远低于市场价将房屋转让给其亲戚陈某,损害了银行的合法权益,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陈某与钱某的《存量房买卖契约》。审理中,经评估公司评估,该房屋在当时的价格为238万元。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在债务履行期间届满前将房屋出售给钱某,约定的交易价格150万元远远低于当时的市场价,不具有合理性,且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于是法院判决撤销陈某与钱某的《存量房买卖契约》。
法官说法: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以远远低于市场价出售房屋,会对债权人实现债权造成损害,故此种房屋买卖行为无效,会被依法予以撤销。因此,如果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转让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要及时向法院主张权利。
来源: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0
由于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设,约定一方将自己婚前的个人房产归对方所有,可视为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条件的赠与协议。
买卖合同中价格是非常重要的内容也是整个合同的关键问题,如果当合同中未写明价格的话,该合同是否还有效呢?如果有效,该合同又该怎么履行呢? 案例 小保是一家大型饲料厂的厂长,每月所需的饲料量十分大。小民是一家饲料加工厂的销售经理,小民在小利的牵引下找到了小保,并促成了交易,二人在2016年10月签订了饲料买卖合同,约定了数量和支付方式、支付地点,但是忘了约定饲料的价款,收款结账时,双方对价款的多少争议不下,遂起诉至法院解决。 判决 由于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并未约定,且之前也无交易,因此按照订立合同时的
导读:众所周知,定金在我们的生活中被广泛使用着,可您大概不知道定金是有很多种类的。事实上,不同种类的定金是会产生不一样的法律效果的,所以大家在适用定金时一定要多加注意,依法适用。具体实践中,定金都有什么种类呢,这就是说,定金的种类一般有哪些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陈述。 一、定金的种类 (一)订约定金 订约定金,又称为立约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而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定约定金是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为适用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
导读:定了!房地产税征收原则首次明确。房屋的评估值如何确定?房地产税来了,谁受影响最大?一文解答你的所有担忧和疑惑! 来源 / 央视新闻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产税,明确未来的房地产税将按照房屋评估值征收。 房地产税征收原则确立 肖捷在上述文章中,首次明确了房地产税将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 ①立法先行 在税收法定原则下,任何新税种必须先立法后征收。因此,“立法先行”已是社会普遍共识。 ②充分授权 “所谓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