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12

阅读量:23785


  显失公平的合同,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因紧迫或缺乏相关经验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权利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在房屋买卖中,显失公平的合同时有出现,对卖房人而言,显失公平的合同主要体现为房屋价款明显低于市场价。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显失公平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一、合同撤销的法定事由

  1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根据该规定可知,合同的可撤销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点: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趁人之危。

  二、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

  2

  【《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被撤销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从头至尾都没有法律约束力,进而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法律后果。

  三、如何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的价款对卖房人显失公平

  3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合同法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收购他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参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予以撤销。” 】

  以上条款是关于债的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的规定。在此条款中,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做了解释,即“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在实践中,认定房屋价格对卖房人显失公平时,往往也参照适用该规定。即在综合各方面条件下,合同约定的房屋价款低于市场价的百分之七十的,即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价款对卖房人显失公平,卖房人可以诉请撤销该合同。

  来源:房产律政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罗毅律师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这五类工程造价合同无效!

在建筑工程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有效是首先要明确的问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业务经验,总结以下5种情况会导致建筑工程合同的无效。

时间:2017-09-05 09:47

139次阅读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但9类情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施以来,因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最后向劳动者支付了二倍工资,这类案例比比皆是。

时间:2017-09-05 09:50

244次阅读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自首情节同样适用交通肇事犯罪

  人民法院报3月26日第6版刊登了《自首情节不适用交通肇事犯罪》一文,该文作者认为交通肇事犯罪中,因肇事者有救治伤者、保护现场、等待有关机关处理的义务,若对肇事者适用自首情节则是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的两次从宽处罚,故不应适用自首情节。笔者认为,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自首作为刑法中的法定从轻情节,应同样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来看。该条规定逃逸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法定情节的目的,是为促使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救治受害者,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最限度的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时间:2017-11-22 14:17

11627次阅读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快递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11日9时55分,原告被被告ZK公司员工邵某某驾驶的金杯车撞倒,经鉴定,造成原告十级伤残。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邵某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认为:邵某某是圆通TJ公司员工,因邵某某的驾驶机动车是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法律后果应当由圆通TJ公司和其总公司圆通公司承担。ZK公司与圆通公司签订了快递特许经营合同,是被特许与特许关系。邵某某驾驶的金杯车系ZK公司所有,但该车未上交强险。法院最终判决ZK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被告ZK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

时间:2017-11-22 14:16

12694次阅读

如何认定房屋买卖中的价款显失公平

已判决但实际未发生的赔偿费用应否继续执行

  导读:对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续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后期护理费属于特定实际生存原告的权益,不属于可继承的权利范围,本案应在将可以继承范围内的赔偿费用执行完毕后应终结执行。伤残赔偿金在陈某死亡后,转化为死亡赔偿金,可以由陈某继承人与被执行人在执行中和解,或另案起诉。    简要案情    2012年12月23日,行人陈某相撞,事故责任认定陈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另经鉴定,陈某属植物状态为I级伤残,后经法院审理后判决肇事方涂某应赔偿陈某医疗费

时间:2017-11-22 14:17

11250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