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发布时间:2017-08-16 09:57:03

阅读量:141

  刘某与安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相识,两人一见钟情并坠入爱河。恋爱不到半年,因安某意外怀孕两人顺理成章地步入婚姻殿堂。由于婚前缺乏沟通与了解,安某怀孕后又有强烈的妊娠反应,两人不能很好地理解对方,终日为生活琐事争吵。在安某怀孕20周时意外发现,刘某与一个女孩联系密切,经过一番调查确认刘某婚内出轨。安某向刘某摊牌后,刘某对出轨第三方的事实毫不避讳并径直向安某提出离婚。安某考虑到肚子里的小孩,不同意刘某的离婚请求。刘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经审查后发现,女方处于怀孕期间且不存在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是由,遂裁定不予受理。

  【律师点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为了对在特定时期的妇女、胎儿及婴儿的特殊保护。对于“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形一般包括:1、男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女方婚后主动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包括女方婚后卖淫,与他人通奸、姘居或而怀孕的;2、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的;3、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不尽快解决对婴儿将造成严重后果的;4、女方婚前患有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后经治不愈或不宜生育的;5、女方出走下落不明的。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刘小吟律师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协议日期涂改有效吗?你不得不知道的常识。

  协议是会有生效日期,它的签订时间也是生效的具体日期等,在拟定协议的时候很多人一时写错了日期,也及时认识到这个错误将协议涂改了,但是又担心涂改之后的协议效力降低,协议日期涂改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借款合同具体是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支付货币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

时间:2017-11-22 14:16

18077次阅读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年休假是否具有强制性?

  2009年5月,吕某进入某服饰公司从事缝纫工作,工资按件计算,以现金形式发放。吕某在该公司工作至2016年5月31日,2016年7月7日,吕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服饰公司代理人辩称年休假制度只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服饰公司作为普通民营企业,并未制定相关年休假制度,不需要强制性安排职工年休假。最终,仲裁委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5年度以及2016年1月份至5月份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大律师提醒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适用所有

时间:2017-11-22 14:17

14351次阅读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你只是酒后挪了车,算不算酒驾呢?

王某将车停在一家饭馆门前,进去吃饭并喝了两杯啤酒。这时有人告诉他停车的位置有点碍事,要求挪一下车。王某不顾自己喝了酒,仍上车试图把车往前开。

时间:2017-08-16 10:08

286次阅读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法院支持原告请求,朋友之间借款没写借条可

一日,杨某在和李某吃饭时提出自己最近要接一笔生意,需要资金疏通关系,问李某能不能帮他的忙,李某想到平时受到杨某的照顾,当即答应借杨某8万元。

时间:2017-08-09 09:25

150次阅读

女方怀孕期间能否离婚?

人社部、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7〕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以下简称裁审衔接)机制建设,是健全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举措。近年来,一些地区积极探索加强裁审衔接工作,促进了劳动人事争议合法公正及时解决,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

时间:2017-11-22 14:17

11439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