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8

阅读量:18112

  【案情简介】

  2013年6月3日14时许,原告张XX骑电动车在城固县城许路上行驶与同向被告高XX驾驶的自己所有的无号牌轮式铲车(未投保交强险)发生追尾碰撞,致原告受伤及电动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原、被告双方均未向交警部门报案,且被告私自移动事故现场,导致事故现场灭失,事故责任无法认定,故双方对事故责任各持异议。

  2014年6月19日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电动车损失费等共计35256元。

  【争议焦点】

  1、轮式铲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2、未登记挂牌的轮式铲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方式。

  【分析】

  1、轮式铲车是否属于机动车?

  第一种观点认为,轮式铲车是一种装卸工具,用于工程装载及简单的挖掘,不能认定为机动车。

  第二种观点认为,轮式铲车属于机动车。轮式铲车的四个充气轮胎很大,铲车的长、宽、高以及车速均符合机动车的标准。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关于机动车的定义:由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在道路上行驶的、供乘用或(和)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包括汽车及汽车列车、摩托车及轻便摩托车、拖拉机运输机组、轮式专用机械车和挂车等,但不包括任何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关于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有特殊结构和专门功能,装有橡胶车轮可以自行行驶,最高设计车速大于 20km/h 的轮式工程机械,如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铲车、推土机等,但不包括叉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故本案铲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从机动车、轮式专用机械车的定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均可说明轮式铲车属于机动车。

  2、未登记挂牌的轮式铲车上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方式。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次交通事故属原告单方追尾造成,且双方均未报案,原告驾驶铲车属正常行驶,无任何过错,故应驳回原告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铲车驾驶员无过错行为,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本案铲车未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且在未取得临时通行证牌的情况下上道路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关于“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证牌”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后,铲车所有人(驾驶员)未及时向公安交警部门报案,且私自移动事故现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应有一定的过错,参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二条:“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未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有条件报案而不报案或者不即时报案,致使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的,应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事故责任。(二)各方当事人均有上述行为的,共同承担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规定,故应认定被告高XX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原告张XX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因此,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均应当按规定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因高XX未为其所有的轮式铲车投保国家强制性交强险,违反了国家规定的强制义务,就应当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超过交强险限额内的部分,才按照过错责任比例赔偿。

  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高XX未为其所有的轮式铲车登记上户,也未投保国家强制的机动车交强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高XX应在交强险理赔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对于超过交强险限额部分,按照过错责任予以赔偿。张XX驾驶其所有的非机动车与高XX驾驶的铲车发生追尾,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具有一定的过错。

  经本院主持调解 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由被告高XX一次性赔偿原告张XX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电动车损失费等共计11107.30元。扣除 被告高XX已支付原告张XX的3107.30元后,再由被告高XX赔偿原告张XX8000元。

  来源:陕西法院网

  作者:城固法院 王敏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刘雄克律师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 刑事辩护刑事辩护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关于正当防卫你拎的清么

在日常生活中,“正当防卫”这四个字就像柴米油盐一样听过了N遍,然而却又有多少人能清楚其真正的含义呢?我们不妨简单测验一下:贾碧和乙纯两人皆为某高校的在校大学生

时间:2017-09-06 10:49

252次阅读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万一开车撞到人,这10条常识你一定要知道

开车撞了人,相信很多车主都会很紧张、害怕对方受伤很严重、害怕保险公司不赔、害怕保额不够赔偿......反正不管你害怕什么,总而言之一句话,你得好长时间过不了安生日子了。咱们必须提前了解相关知识,以备不时之需,今天为大家准备了10条疑问解答,希望您能有所收获!

时间:2017-09-06 11:08

337次阅读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被查封商铺再出租合同是否有效

  【案例】  2017年4月,李某向郭某租下了其一个商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每月3000元,李某向郭某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4000元,共计4万元。2017年5月,A县法院公告告知李某其租赁的该商铺已于2017年3月17日查封,将对该商铺进行拍卖,并发出公告。  【分歧】  就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  一、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合同无

时间:2017-11-22 14:16

23777次阅读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区分经济交易与合同诈骗需把握四要件

  近日,一则“杨乐乐被骗788万”消息被大量转载,受到网友广泛热议,讨论内容各有不同。一时间,“合同诈骗”也成为热词,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合同诈骗相关法律问题更值得关注。经济交易与合同诈骗的界限到底如何划分?股权纠纷和合同诈骗两个法律程序如何进行?受损利益又将如何得到救济?  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从表面上看,合同诈骗罪的实施者不按约履行合同,造成了合同另一方的数额较大的经济损失。而经济纠纷也可能由于双方或单方的违约行为,即履行合同存在瑕疵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也可能因为合同一方的欺诈行为而导致合同

时间:2017-11-22 14:16

19786次阅读

浅析铲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售卖未过户的二手车出事故该谁负责赔偿呢?

2012年8月11日16时许,朱某驾驶的轿车与陈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摩托车前部与轿车右侧发生撞碰,致陈某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时间:2017-09-06 11:09

209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