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6

阅读量:12793


  一、基本情况

  珠三角地区的企业在合并、分立、改制、搬迁、股权变更、转型升级等(以下简称“转型”)等过程中,例如最近新闻报道的“惠州200工人围困公司5高管三天两夜”,中技桩业是将100%的惠州中技股份转让给另一家公司广东三和桩业公司,惠州中技公司目前仍然存在的,不影响劳动关系,但职工提出先买断工龄,就此引发群众性事件。

  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今年1-5月,我省企业转型的引发的群众性事件和员工的要求加薪的停工事件‘已近全省的劳动保障的群众性事件的四分之一。这些事件涉及的情况十分复杂,有的是法外诉求、有的是诉求与法外诉求交织,有的是要求解决社保、加班费等历史问题,特别是对于经济补偿问题,由于涉及人数多、金额大,例如。如果通知支付企业难以负担,例如佛山普立华搬迁涉及5400人,“光补偿的资金就已经准备2亿万”。而 不同意支付职工不愿意,采取停工、怠工、围堵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表达诉求,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外一些“非正式组织”、特别是某些企业管理管理人员的推波助澜和境外组织的渗入,使复杂疑难事件呈现的增多趋势。例如3月东莞市某鞋类制造厂由于不满工厂产能设置及奖金制度,在部分管理人员煽动下,700多名员工上班打卡后集体怠工。

  在处置过程中,员工不愿意推举协商代表,甚至多次反复推翻的达成的协议,有的员工还利用微博、微信串联和扩大社会影响,使得事态和事件难以控制。这些群体性事件相当部分是围绕经济利益的博弈,特别是经济补偿的已经成为核心问题,一般不存在企业违法行为,基本不涉及政治层面问题。越来越多的的群体性事件已从基本权益维护转变韦“主动”出击争取利益最大化,员工在敏感节点或生产繁忙期间,采取停工、怠工、甚至集体的上坊、赌塞交通等方式,向企业和政府施压满足其利益诉求。

  一些事件持续长达半个月’、一个月,严重影响的企业的生产秩序,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件处置的人力物力投入,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特别是以微信、微博等为代表的信息传播,更是加深了不良的影响。

  分析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内部管理没跟上新时代员工特点的变化,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缺乏人文关怀,矛盾不断累积,再加上在转型时信息沟通等不到位,随时酿成群体性事件。

  二:员工缺乏对企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即使管理比较规范的大中型企业,一旦出现风吹草动,员工也从个人经济i利益出发纷纷响应附和。

  相关法律

  劳动合同法对对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应如何处理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已有明确的规定。在第三十三条法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者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在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情况,原劳动合同由继承其权力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在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例如搬迁导致的工作地点、工作内容的变更等)。’

  为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企业转型过程中发生劳动纠纷,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结合广东实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3年6月19日发布《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

  企业预防:

  (一)关于信息公开与提前告知问题。企业转型升级前应当向职工说明企业转型升级的原因、时间、步骤、相关变动事项和企业发展前景等,涉及用工管理和有关劳动关系‘社保关系处置等重大事项。

  (二)关于依法制定工作方案问题。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单位的的实际情况,认真的制定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工作方案。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

  (四)关于劳动合同变更与解除问题。

  (五)关于特殊人员处理问题。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袁鹏勇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年休假天数标准须从“头”计算

  导读:员工年休假在前单位的工作年限怎么算?公司的“末位淘汰”制是否一定合法?在校生兼职工作只能算勤工助学吗?这些问题,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有所遗漏的地方,还请指出修正!   年假天数应以全部工作年限为准  李女士2012年入职某公司时,已经在其他公司有22年的工龄,按照相关规定年休假应为15天。但在某公司工作期间,公司以她参加本公司工作时间为计算标准,每年只允许其休假5天。2017年李女士离职后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差额6831.72元。  法条  我国《

时间:2017-11-22 14:17

11310次阅读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中常犯的6个错误

  劳动合同作为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载体,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用人单位往往会基于各类原因在劳动合同中作出一些细节约定,但是有的约定却存在不当之处,甚至违反了法律规定。今天就一起来看看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六类常见错误。  错误一:试用期约定不当  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本是为了给劳动关系双方提供一个相互考察的机会,但一些用人单位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一些不当约定。较常见的错误有以下两种:  1、试用期期限约定不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时间:2017-11-22 14:17

23737次阅读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遭遇交通事故可以“择富”索赔!

吴某在河南务工时遭遇车祸,肇事客车属上海市某公司,肇事司机系该公司员工。交警部门认定,客车司机对事故负全责。

时间:2017-08-15 11:23

268次阅读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中行人与车辆同等责任,行人死亡,

  导读:交通事故中,常见的车辆碰撞行人,通常不管行人过错有无,一般都是机动车辆责任较大,那么,什么情况下会导致双方同等责任呢?赔偿又该如何计算呢?  基本案情  2016年1月28日,被告陈涛驾驶新A1C948号东风标致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乌鲁木齐市米东区米东南路“河北东路BRT车站”北侧站台路段时,碰撞由东向西横过道路的行人李大勇,致李大勇受伤,车辆受损。经事故认定,被告陈涛与李大勇负此次事故的同等责任。  裁判依据  被告陈涛在驾驶车辆期间碰撞行人李大勇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李大勇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时间:2017-11-22 14:17

16725次阅读

企业转型升级引发群体性劳动纠纷的法律分析

法院推出离婚证明 保护隐私化解尴尬

当事人来法院打官司离婚,当领到准予离婚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后,需要拿着判决书或调解书以及法官给开具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去派出所变更户籍,去民政局变更婚姻状态。但这无疑会将判决中记载的情感纠葛、家庭矛盾等个人隐私向他人公开。

时间:2017-08-15 11:20

268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