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7:06

阅读量:23768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6年6月5日);作者:程学华,作者单位: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编者按:

  本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败诉的理由有两个,一是泄露薪资被用人单位规定为严重违纪太过主观,且对情节没有细化不具有可操作性;二是侵犯了劳动者的言论自由。

  ▌案情

  朱某系苏州工业园区某机电技术公司员工,该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薪酬属于公司秘密,任何员工不得泄露自己薪酬或私下询问、议论其他员工的薪酬,如果违反规定,公司可视情节轻重及影响范围对其进行警告、处罚、扣除奖金或开除处理。朱某知晓《员工手册》内容。

  某天,该机电技术公司总经理听其他员工反映朱某曾向其他员工泄露自己薪酬,多次询问他人工资情况。2013年2月,机电技术公司向朱某发出开除通知,认为朱某严重违反公司规定,多次透露个人收入状况等相关保密信息,对公司及员工团队造成重大不良影响及后果。故对朱某作出开除的处罚。

  朱某以某机电技术公司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为由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某机电技术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2782元,经仲裁裁决不予支持。朱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多次调解,该机电技术公司向朱某支付经济补偿金1.5万元。

  ▌评析

  规章制度是企业规范运作和行使用工管理权的重要方式之一。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赋予用人单位依法制定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权力,并明确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利用制定、修改、决定规章制度的权力会更多考虑自身的利益,往往会出台一些有倾向性的严格规定。所以,法律对于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有着严格要求。

  本案机电技术公司在《员工手册》中规定泄露薪资系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规定视情节轻重可采取从轻到重直至开除的处罚,该制度本身虽经过合法程序制定,也向员工进行过告知,但是关于泄露薪资认定标准规定较为主观,泄露事实较难掌握,情节轻重难以衡量,不具操作性,容易成为用人单位任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且限制劳动者谈论薪资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原则,侵害了公民言论自由,对员工过于严苛,应当认定无效。该机电技术公司在听其他员工反映朱某存在泄露薪资的情况下采取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在审理中,法院与用人单位进行了沟通,指出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与程序上的不合法之处,经多次调解,机电技术公司同意向朱某支付相应数额的经济补偿金,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宋金正律师 公司规定“打听(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对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如何追

李某,党员,某县主管文教卫生工作副县长。孙某,党员,县教育局局长。谢某,党员,县财政局局长。肖某,党员,县审计局局长。   2016年12月,孙某请示李某,表示所在单位想宴请谢某

时间:2017-11-22 14:17

296次阅读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员工在微信群“发牢骚”被辞退,法院:合法

  导读:微信是人们日常交流、沟通的一个平台,很多人都在使用。宏远公司的员工崇某某也经常通过微信聊天,没想到一次酒后在微信群里发牢骚而被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Hello,各位,我要离开公司了,老板洗钱、骗钱,工资大概只能发到4月,大家早做准备吧。”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市场营销总监李某在公司微信群里发了这条信息。老板得知后,以其散布谣言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将其解雇。随后,双方因劳动合同赔偿金争议上诉至法院。日前,上海浦东新区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该解雇行为合法,公司无须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案例

时间:2017-11-22 14:17

23801次阅读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离职员工别急着走人:盘点该拿的钱是否到位

  无论是因为劳动合同到期还是被用人单位解聘,许多员工往往都是匆匆离去,并不知道还有必要好好盘点一下:自己该拿的钱是否到位。  案例一:单位拒绝续签合同,可索要经济补偿  2016年9月1日,王晓琳与公司签订的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到期后,虽然王晓琳有按照原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继续留在公司的愿望,但却被公司一口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王晓琳能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吗?  点评  王晓琳有权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

时间:2017-11-22 14:17

11391次阅读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员工试用期间跳槽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

  基本案情    员工试用期间想跳槽,哪知公司称,试用期内跳槽,需要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进退两难的李某向东小口法律援助工作站咨询:“公司的要求合理吗?”  2017年6月,李某通过招聘进入一家网络公司,并签订了3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其中约定若李某在此期间离职,需向公司支付2000元的违约金。7月底,李某通过朋友的介绍到另一网络公司面试并被录用,该公司十分看重他,开出了更高的薪水。于是李某找到原公司领导表示,自己可能要另谋高就。但话音刚落,领导却拿出了合同,指明了“员工在试用期内

时间:2017-11-22 14:17

23796次阅读

公司规定“打听(泄露)工资开除”合法吗?权威答案来了!

单位向离职员工索要13万办理户口费,是贩

裁判机关绝不应允许户口代办业务变相成为贩卖户口的业务,也不应允许用人单位以“为劳动者办理了户口”为由限制劳动者的各项权利。某单位的一名员工提出辞职,单位要求支付十三万元,原因是单位为其办理了户口。那么,劳动仲裁委和法院(以下统一称为裁判机关)应该支持单位的这一请求吗?要回答这个问题,裁判机关必须搞清楚这个“十三万”是什么性质的费用,还得搞清楚“办理户口”是什么性质的事务。第一,单位和员工通过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单位为员工办理户口,户口办下来后,员工不得在若干时间之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员工必须支付十三万元的

时间:2017-11-22 14:17

12973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