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在维护治安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监控的同时,有时也不可避免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若邻居在他们自家门前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你的权利?你能否令他们拆除这个摄像头呢?
1案例
小李夫妇为了自家安全考虑,在自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邻居大妈每次进出都很不舒服,因为总感觉背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进出自己的家,却感觉像是在做贼,大妈感觉到这个摄像头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妨碍。对于通过打官司让小李夫妇拆除摄像头,大妈也不能肯定能得到支持,但是犹豫再三后,她还是试着向法院起诉,以该监控摄像头对其人身安全及个人隐私造成巨大妨碍为由,要求邻居小李夫妇予以拆除。
2法院审理
小李夫妇不同意大妈的说法,他们称该摄像头就是为了安全才安装的,不存在妨碍人身安全的情况,并且摄像头是安装在自家门前的,并没有侵犯到大妈的隐私。
审理期间,法院到现场进行了勘察,发现该监控摄像头是在被告自家进户防盗门上方墙体安装的,其底座可以360度旋转,圆形摄像头可以上下转动。通过调整摄像头及其底座的转动角度,拍摄范围可覆盖原告房屋入户门及门前公共走道,并且被告可以通过手机查看拍摄影像。
3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作出判决,被告小李夫妇在自家门前安装的监控摄像头使邻居大妈家的进出情况都处于监控之下,侵犯了大妈的隐私权。同时认定被告入户防盗门占用了公共通道,安装在上面的监控摄像头实质为安装在公共区域内的监控设备,对包括原告在内的在公共区域通行的人员造成妨碍。因此,判令小李夫妇拆除其门前的摄像头。
小李夫妇不服,提起了上诉,但是二审法院还是维持了原判。
0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女方怀孕或者分娩半年内男方无权起诉离婚,但此规定能否机械的全面适用?如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出轨怀孕,男方是否依
案情回放: 11月12日下午4时许,沅江市三中某班学生罗某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罗某拿出随身携带的弹簧跳刀刺伤鲍某,鲍某随即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犯罪嫌疑人罗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小编不是学心理学的,所以无法判断这个孩子的心里当时究竟是怎么想的,恐慌还是快意?已经有很多人从不同的角度来看这个事情了,不多分析。下面小编从法律的角度来谈谈这个事件,所有的是非对错都交给法律吧! 罗某的行为涉嫌什么犯罪? 可以得知的信息是,罗某已满十六周岁,且智力正常。那么罗某就应该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A.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B.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
对父母来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中心。而对学校来说,除了学习,孩子的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孩子在学校放学后受伤,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军军在某小学上学,该校有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但乘坐校车需登记并收费。一天放学后,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警方认定,军军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孩子明明应该是坐校车回家的,为何会在放学后进入高速公路呢?军军的家长将学校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调查发现,该校组织学生乘坐校车是根据校牌来
消费税有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行为、促进节能环保等功能。对以地沟油为原料生产的达不到纯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