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父母来说,孩子是一个家庭的中心。而对学校来说,除了学习,孩子的安全也是重中之重。孩子在学校放学后受伤,学校和家长之间的责任是怎么划分的呢? 军军在某小学上学,该校有校车负责接送学生,但乘坐校车需登记并收费。一天放学后,军军误入高速公路横穿车道,被一辆小轿车撞伤。经警方认定,军军应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军军受伤后住院两个月,花去医药费6万余元,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孩子明明应该是坐校车回家的,为何会在放学后进入高速公路呢?军军的家长将学校起诉到了法院。法院调查发现,该校组织学生乘坐校车是根据校牌来辨别的。坐校车的带红色校牌,放学后由保安拦着不让出校门;不坐校车的带蓝色校牌,放学后可以直接离校。那么军军究竟是不是做校车的呢?双方争执不下。
案件进入僵局,姑苏法院随后调查了当时撞伤军军的司机,司机证明他撞伤军军后,发现孩子胸前一块红色的牌子,上面写着学校的名称和联系方式。而和军军同行的另一名孩子事发当天的笔录也提到军军应当是坐校车的,但是放学时校车已经离开了,因此两人自行走出学校,保安未阻拦。
据此,法院认定军军是乘坐校车的学生,在军军没有乘坐校车后,学校没有清点、核实,也没有联系学生家长,对本案事发有主要责任。军军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到位,酌情减轻学校20%赔偿责任。最终判令学校赔偿各类损失10万余元。
法官提醒
学生上下学的路途中出现意外情况也不少见。作为发生在校外的事故,大多数情况下,应当由监护人承担监护义务,学校要不要承担赔偿则取决于校方有没有过错。本案中,校方收费组织学生乘坐校车,有义务保障这些学生路上的安全。因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军军并未上车就先行离去,最终军军误入高速发生事故,学校在管理上存在漏洞,因而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师生和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以避免在发生这类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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