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7

阅读量:20067


  导读:买卖、租赁、承揽、有偿委托、有偿保管等有偿合同大多数是双务合同。那么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下面来给您介绍一下。

  一、 委托合同和有偿合同的概念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支付约定报酬或不支付报酬的合同。其特征有:委托合同是典型的劳务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诺成的、双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在享有合同规定的权益,必须向对方当事人偿付相应代价的合同。买卖、租赁、保险等合同是其典型。其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均有给付义务;当事人双方所为的给付具有财产内容。民法上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意义在于:其一,责任的轻重不同。确立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的注意程度及其违约责任大小。有偿合同当事人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且违约责任较重。其二,主体要求不同。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其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一般而言,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二、有偿合同的特征

  1、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

  2、对缔约人的要求。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3、行使撤销权。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4、返还义务。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以上就是对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的介绍。希望能够帮到您。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刘洪琪律师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 股权转让私募股权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21种法定情形有哪些?

  经济补偿金的21种花式要求都在这了!  解除劳动合同分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两种,故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两大类,共计21种: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

时间:2017-11-22 14:17

23747次阅读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醉酒驾驶机动车肇事如何定性?

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一般交通事故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王常壮危险驾驶案 案例要旨:行为人

时间:2017-10-10 17:07

430次阅读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什么情况下终身禁驾?终身禁驾可以解除吗?

 一、什么情况下终身禁驾  “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  依法吊销驾驶执照是公安交管部门在驾驶证管理上的最严厉的处罚手段。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进一步对被吊销驾照后重新申领的情形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其中第十二条第三、四款明确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不得再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丧失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禁驾原因包括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并构成犯罪

时间:2017-11-22 14:17

16510次阅读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用人单位能不能要求劳动者到指定医院就诊?

  案 情  赵女士是某饮料公司员工。2016年3月入职该公司, 2016年7月,赵女士以怀孕需要保胎为由向单位提供了其所在社区医院的休假证明, 医院建议休假1个月。公司批准了其休假申请。 此后,赵女士每隔一个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公司提供一张病假单, 直至其产假期满。  2017年8月,产假期满后的赵女士继续向单位提供休假证明,病假原因为:产后抑郁倾向。公司认为,赵女士所在的社区医院并没有相应的精神专科, 病假原因显然是虚构的。于是,公司向赵女士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到单位指定的某医院(设置精神专科)

时间:2017-11-22 14:17

23784次阅读

委托合同一定是有偿合同吗?有偿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用人单位以工资形式向劳动者发放社保补贴,

  导读: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以现金形式发放所谓社保补贴,违反法律规定,不能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定缴费义务。即使双方之间有约定或者劳动者自愿放弃参加社会保险,因不符合法律规定,均属无效,用人单位还是应当履行缴费义务。  基本案情  原告郑龙于2012年5月16日,应聘到被告莎贝尔公司工作,担任五金仓库主管,基本工资为2720元,另社会保险补贴以现金方式发放280元,未缴纳社会保险费。2013年4月8日,郑龙以相关承诺已兑现为由,请求公司同意辞职,经公

时间:2017-11-22 14:17

23856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