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7

阅读量:11318


  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

  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

  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是在合同中约定“合规发票”则有可能不能最大程度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进项税额不能有效抵扣。

  因此,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供应商(承包商)提供发票的类型和适用税率。

  比如在建筑承包合同中可以约定对方需要提供“税率为11%的建筑服务增值税专用发票”。

  4、明确提供发票的时间要求;

  如先款还是先票的问题都需要合同中有明确的界定。

  5、应当考虑将取得增值税发票作为一项合同义务列入合同的相关条款;

  比如: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向甲方开具可以抵扣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甲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乙方需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款、滞纳金、罚款及相关损失等。

  一般纳税人企业在营改增后可考虑在合同中增加“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的付款方式条款,规避提前支付款项后发现发票认证不了、虚假发票等情况发生。

  6、在合同条款中应特别加入虚开条款;

  所谓“三流一致”,指钱流(银行的收付款凭证)、票流(发票的开票人和收票人)和物流(或劳务流)相互统一,如果三流不一致,将不能对税款进行抵扣。

  7、合同应约定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

  增值税发票有在180天内认证的要求,合同中应当约定一方向另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方应派专人或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及时送达对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对方损失的,可约定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

  来源:北京国税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郭文静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 二手房纠纷法律顾问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如何审查合同意思表达的真实性

当进行交易或是协议时,人们通常会签订合同。合同虽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在签订时需要是双方自愿的,而且内容是合法的。

时间:2017-10-09 09:21

193次阅读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邻居在自家门前安装监控摄像头,侵犯自家隐

  现在到处都有监控摄像头,在维护治安方面确实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监控的同时,有时也不可避免的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利。若邻居在他们自家门前安装摄像头,是否侵犯了你的权利?你能否令他们拆除这个摄像头呢?  1案例  小李夫妇为了自家安全考虑,在自家门口安装了监控摄像头,邻居大妈每次进出都很不舒服,因为总感觉背后总有一双眼睛在盯着自己。进出自己的家,却感觉像是在做贼,大妈感觉到这个摄像头对自己的生活造成了妨碍。对于通过打官司让小李夫妇拆除摄像头,大妈也不能肯定能得到支持,但是犹豫再三后,她还是试着向法院起

时间:2017-11-22 14:16

11371次阅读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无书面劳动合同就是“临时工”?这则案例告

  案情  原告张某于2010年7月26日到被告某技术有限公司为方便职工工作生活所设的便利店工作,月薪600元;到2013年6月21日,便利店内设电子阅览室,张某调为电子阅览室管理员,月薪随即上调到1200元,工作期间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3年7月、2014年7月、2015年7月被告与原告分别签订三份便利店租赁合同,约定被告将便利店出租于原告经营。  但是,便利店内的电子阅览室继续由原告负责管理,电子阅览室的收入上缴被告,由被告向其支付月薪。直至2015年9月被告不再支付原告任何款项。  张某随即

时间:2017-11-22 14:16

11330次阅读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是什么,赔偿统一规则是

 一、人身损害赔偿的给付  人身损害的物质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有一次性给付、继续给付和定期金给付三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方式: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A.判决一次性支付(付款)方式;  B.判决分期付款方式:需赔偿权利人同意,应当加上法定利息。  (2)继续给付方式: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的,赔偿权利人(不受诉讼次数的限制)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

时间:2017-11-22 14:17

19558次阅读

合同审核过程中必须把控的7个税务点

劳动者不得重复 主张医疗费损失

  【案情】  2015年7月28日,张某在上班途中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张某不承担事故责任。张某受伤后,吴某(系张某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垫付医疗费82150.58元(医疗费发票金额84544.23元,张某支付了2393.65元)。2016年12月,经法院调解(另案),张某获得了保险公司赔偿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款162401元(其中医疗费82673元)。吴某于2017年1月10日以张某不当得利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张某返还吴某垫付的医疗费82150.58元及本案诉讼费2626元。  【解析】  本案

时间:2017-11-22 14:17

11375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