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发布时间:2017-11-22 14:16:55

阅读量:124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来源:北京法院网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何政斌律师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未尽管护责任的市政管理所应对交通事故损害

2014年12月1日18时30分许,在北京市通州区朝阳北路邓家窑铁道桥下,被告李某驾驶小客车由东向西行驶时,适有原告王某驾驶小客车由西向东行驶,李某车辆左侧车轮与路上石头接触后失控,两车前部接触,致两车损坏,王某受伤。

时间:2017-08-29 09:40

255次阅读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电梯故障,员工从2楼翻窗爬树下楼摔伤是不

  杨小武系爱心公司搬运工,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012年6月8日上午9时40分许,杨小武在公司外设的2楼仓库卸货时,因电梯故障、安全门被锁,其就从窗户出去爬树离开。  在爬树时,因树枝断裂摔至地面受伤,造成左股骨颈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2012年12月30日,杨小武被人社局认定为工伤。公司不服,提起诉讼。  【公司意见】  杨小武因爬树摔伤前,货物已经搬完,搬运工作已经结束。此时,电梯出现故障、安全门被锁,其应当等待或者联系他人来开锁下楼,但其未考虑等待或者联系同事,反而选择较为危险的爬窗

时间:2017-11-22 14:17

56351次阅读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劳动合同未约定试用期工资,实际履行能否突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时间:2017-11-22 14:16

19026次阅读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被保险人死亡,保险金是否属于遗产范围?

  问:我的邻居张三因为意外事故去世。张三生前在某保险公司投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将他的丈夫李四指定为受益人。现在张三的父母认为保险金属于张三的遗产,要求继承。想问的是,这笔保险金属于张三的遗产范围吗?  答:我国《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的,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

时间:2017-11-22 14:17

21453次阅读

劳动合同有哪些类型?

自首情节同样适用交通肇事犯罪

  人民法院报3月26日第6版刊登了《自首情节不适用交通肇事犯罪》一文,该文作者认为交通肇事犯罪中,因肇事者有救治伤者、保护现场、等待有关机关处理的义务,若对肇事者适用自首情节则是对同一种犯罪行为的两次从宽处罚,故不应适用自首情节。笔者认为,依据罪刑法定原则,自首作为刑法中的法定从轻情节,应同样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理由如下:  一、从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立法目的来看。该条规定逃逸作为法定刑升格的法定情节的目的,是为促使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救治受害者,防止危害结果的扩大,最限度的减少受害人的损失

时间:2017-11-22 14:17

1161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