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登录] [注册] 律师入驻
  • 律师入驻

    手机浏览

    手机扫一扫,浏览更便捷

    或在手机浏览器中输入
    www.fadoudou.com

  •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公众号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微信扫一扫,随时问律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问律师

  •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小程序

    微信扫一扫,发现身边律师 微信小程序找附近律师

    或搜索微信小程序
    找附近律师

专业的法律咨询与律师服务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法律知识>读文章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发布时间:2017-08-10 10:58:32

阅读量:205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不论事故责任大小,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而超标电动自行车发生交通事故时,是否应先在交强险限额内予以赔付?下面由小编给大家普及法律知识。

  1案情

  今年3月7日,王某在骑自行车回家的途中,与李某驾驶的电动车(车属李某本人)发生碰撞,造成王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主要责任,王某负次要责任。经交管部门鉴定,李某在事故中所驾驶的电动车为轻便摩托车,即属机动车。

  事故发生后,王某先后在县人民医院、区专科医院住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13000余元。因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王某一纸诉状至法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并且,因李某在事故中所驾驶的电动车经鉴定归属机动车范畴,就算未投交强险,李某也应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超出的部分,再由王某、李某按责任比例分担。

  2法院审理

  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依法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李某在事故中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李某是否应先行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3承办法官认为

  第一、交警部门对李某在事故中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进行处理,仅是在行政领域依据行政规章对发生交通事故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所作出的认定,系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违章和违法事宜并施行行政处理罚时凭借的依据;

  第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作有明确界定,李某所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虽属机动车,但根据我国现行机动车登记制度,该车并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交强险投保条件,保险公司不能为此类车辆办理交强险手续;

  第三、李某作为该电动车的所有人无法投保交强险并非李某主观意愿所致,所以不能按交强险的有关规定处理。

  因此,王某主张李某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先行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而是应按非机动车范畴处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来确定李某应承担的赔偿责任。通过分析案情,释法明理,最后,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直接按主次责任比例达成了调解协议。

  该案件的成功调解,从而体现了行政管理职能与民事司法裁判的关联性及区别性,也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了保护。

  责编 | 白芷

  来源 | 法律快车


来自:仟律网

0

相关分类: 济南市推荐律师 梁海朋律师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 二手房纠纷物业纠纷

发表评论

用户评论

热门推荐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公司高管能否扣留轿车讨要工资?

性质上是平等主体间实现债权的一种方式,其平等性表现在债权人可通过留置债务人的动产对抗债务人,督促其履行债务,并可通过对留置物进行变价优先受偿来保护债权。

时间:2017-08-10 11:01

264次阅读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注意|这个月的工资条很重要!一定要看这三

7月对上班族来说可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月,因为你的工资,可能会在这个月悄悄发生变化。到底工资条上的哪些项目值得你重点关注?一起来看看↓↓

时间:2017-08-10 10:57

195次阅读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无效

  作者|崔永峰 江苏省泗洪县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司法(案例)》 2017年第11期  【裁判要旨】 当事人在商事合同中约定的不得起诉条款,超出了私法自治的范围,不受合同法调整。不得起诉涉及诉权的放弃,排斥国家对纠纷提供司法救济,应不具有诉讼法上的效力。□案号 一审:(2015)洪民初字第00753号  【 案 情 】  原告:王飞。  被告:皮军英、裴祥。  原告王飞以投资持股方式与被告皮军英、裴祥投资从事房地产开发。被告皮军英、裴祥为某置业公司的股东,该公司开发学府文苑小区。2014年11月15日

时间:2017-11-22 14:16

23742次阅读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交规越来越严,12分根本不够用?想销分也

  开车在路上哪有不挨刀,违章罚款都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城市交通越来越复杂的情况下,一不小心闯了红灯,6分就这样给飞走了,12分远远不够。所以无论是网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总有这么一批人专门替人销分,从中可以获取一定的利益,1分能卖到两百元到几百元不等。特别是现在新交规出台,12分动不动就没了,黄牛党就变的越来越重要。  这样长期以来,对于车主来说,分数可以都是12分,无论你扣了多少分,只要有钱,黄牛定会想方设法的帮你解决。这样一来,交规对于驾驶员失去了约束性,因此交警部门在这方面也进行严厉打击,新交规规定

时间:2017-11-22 14:17

11380次阅读

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适用交强险赔付?

无偿搭乘中的过错责任与风险分担

  ┃来源:人民法院报  ┃案例编写人: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万 亿  裁判要旨  无偿搭乘情形下,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乘客可以依据过错责任要求提供无偿搭乘的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提供无偿搭乘者没有故意或明显的重大过失时,可以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同行的无偿搭乘人员增加或提高了交通事故发生时的风险,且该风险是导致交通事故损害后果的原因之一,同行的无偿搭乘人员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情  韩峰与杨先亮等四人商议租车到湄潭参加婚礼。嗣后,杨先亮请罗正阳送其到湄潭,罗正阳因与杨先亮系朋友关系同意

时间:2017-11-22 14:17

23722次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