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是要签试用期合同,还是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不是要等到试用期过了,才能签订?很多人以为试用期签的是试用期合同,转正的时候才签劳动合同。这样认为是正确的吗?
一、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么
在劳动关系中,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的考察期,一般适用初次就业或再次就业时改变劳动岗位或工种的劳动者。《劳动法》和《劳动法》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试用期都有明确的规定。
用人单位招聘职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就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劳动合同期限应包括试用期。在劳动行政部门统一规范制定的《合同书》的文本中,就有双方约定合同期限内试用期的条款。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造成劳动者损失的,用人单位同样要负赔偿责任。
二、如何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限,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但是试用期必须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是劳动合同当事人为了相互了解对方的情况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试用期应当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已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经过以上内容的解答,我们了解到劳动者在试用期需要签劳动合同,这是由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作出了规定的,同时也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具体时间作出了要求。若一方不愿意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就有可能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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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签订合同时要考虑服务提供方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提供的结算票据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率是多少,能否抵扣增值税? 2、营改增以后,需要在合同价款中注明是否包含增值税; 而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一般不包括在合同价款中。 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带来纠纷。 3、明确提供发票类型、税率的要求; 在营改增后,主要的矛盾是承包方可能存在采取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征税率等方式的不同。如果仅
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案情简介 2017年1月,李先生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并约定前三个月为试用期,月工资5000元。试用期期间,公司实际以每月3000元标准向李先生发放工资。转正后,李先生才拿到约定的5000元月工资。 在了解到试用期工资不应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的80%的规定后,李先生向公司提出每月按4000元补足试用期工资差额却遭拒绝。双方协商未果,李先生遂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公司支付2017年1月至2017年3月期间工资差额共计3000元。
在建筑市场,分包是非常普遍现象。《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对工程分包作出了相应的规定。
合同是双方依法签订的,但是如果一方在合同履行时就去世了,那么合同应该怎么办呢?是继续履行还是合同作废呢?
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最高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的相关规定,在32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