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2017年4月,李某向郭某租下了其一个商铺。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止,租金标准为每月3000元,李某向郭某一次性支付了一年租金3.6万元和押金4000元,共计4万元。2017年5月,A县法院公告告知李某其租赁的该商铺已于2017年3月17日查封,将对该商铺进行拍卖,并发出公告。
【分歧】
就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是否有优先购买权这一问题有不同意见:
一、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有优先购买权;
二、租赁合同无效,李某无优先购买权;
三、租赁合同有效,李某无优先购买权;
【管析】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有效,但李某在拍卖该店面中没有优先购买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由人民法院指定被保全人保管的财产,如果继续使用对该财产的价值无重大影响,可以允许被保全人继续使用。本案系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李某与郭某签订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不过,郭某明知其商铺被查封及相应法律后果,仍与李某签订合同,导致法院向李某发出公告后,李某无法正常使用该铺位,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郭某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在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而在本案中,李某虽然是承租人,但其与郭某签订租赁合同之前,该商铺已被法院查封,李某与郭某是在法院查封该商铺之后签订的租赁合同,此时该商铺上已经设立权利负担,所以李某虽然是承租人,但对该商铺无优先购买权。
作者:游雅
0
核心内容:怎么识别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确定刑法条文规定的是过失犯罪还是故意犯罪,识别的标准应以刑
哪些情况下的车祸负全部责任 1.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 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3.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4.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 5.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剐撞同向行 驶的非机动车的; 6.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剐撞行人的; 7.当事人驾驶车
交通事故各种赔偿,好多人都不知道应该赔偿多少,想知道得到的赔偿合不合理,我们可以自己计算,这些赔偿项目和相应的计算公式,都在这里了。
协议是会有生效日期,它的签订时间也是生效的具体日期等,在拟定协议的时候很多人一时写错了日期,也及时认识到这个错误将协议涂改了,但是又担心涂改之后的协议效力降低,协议日期涂改有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自合同各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签订日期写错,应由双方共同在涂改处签字或盖章确认,以免将来产生不必要的争议。 借款合同具体是指什么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利息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在借款合同中,支付货币的一方称为贷款人,接
案情简介 王某和何某是某工地上的建筑工人。一天,两人因工作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在拉扯中,王某失手将何某推倒在地,何某的后脑接到了一块石头上,导致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不小心”之举,是否构成犯罪? 以案释法 王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首先,要认定此次事件是否属于意外事件。王某既然是建筑工人,应该很清楚地知道,工地上有很多建筑材料。将人推倒会有什么样的后果,王某应该是了解的,这里面不存在任何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因此,该事件不属于意外事件。此外,之所以认定王某是过失,而不是故意,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