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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的缓刑制度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17-08-09 14:04:48

阅读量:248

  很多人可能都听过这样的表述“某某某被判了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6个月”,但往往不明白“缓刑”是什么意思。被告人都没有被公安机关关起来,那么判刑有什么意义呢?缓刑是不是不执行的意思啊?

  在刑法中,缓刑是指对符合刑法规定的犯罪人,在量刑时法院决定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的制度,是一种量刑制度,是量刑时决定刑罚的执行方式。

  缓刑的适用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72天的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18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75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74条: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宣告缓刑的后果

  被宣告缓刑的被告人,会被马上释放,但会被设定一定期限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遵守规定,没有撤销缓刑的事由,则考验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可以视为只定过罪未被判过刑,不产生前科效力;如果考验期内不遵守规定或出现撤销缓刑事由,则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缓刑的撤销

  缓刑的撤销有以下四种情况:

  1.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2.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即发现有漏罪的,撤销缓刑,数罪并罚;

  3.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4.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来源|山西农大法律爱好者协会 李华艳


来自:仟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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